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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确定构成招收学生徇私舞弊罪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1-05 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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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5 01:08

主体要件:招收公务员、学生徇私舞弊罪的主体包括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立法解释》规定的特定人员。行为要件:在招收过程中,利用职权弄虚作假,以亲友情谊为由,将不合格人员冒充合格者,或将合格者排除在外。主观要件:故意进行招收徇私舞弊行为,明知违规仍执意实行。动机要件:动机需出于私利,而非公义。客体要件:情节严重被视为罪量要素。参照《立案标准》,情节严重包含但不限于伪造人事档案、考试成绩,多次或大量招收不合格者,导致合格人员或其亲属严重受创,影响招收工作,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等情形。客观要件:行为包括将不符合条件者招收为公务员、学生,以私利为动机招收,利用职务之便为亲友招收,以及其他弄虚作假招收行为。在招收过程中进行徇私舞弊,通常目的为谋取私利或不正当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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