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4 1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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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4 15:32
化疗药物外渗是在灌注或治疗过程中,输注物意外地从血管中渗漏到周围组织,如皮下脂肪、结缔组织或肌肉。其后果取决于局部的药物效应,一些抗癌的细胞毒性制剂已被证实后果极其严重,它们能在数小时、数日、数月内造成严重的组织损伤。
据有关资料报告,外周静脉化疗药物外渗的发生率国内为0.1%~6%,国外为5%,然而在实际临床治疗中不止于此。本篇文章对化疗药物外渗的临床表现、危险因素和处理进行概述,详情如下。
临床表现
1、在输液过程中常表现为沿血管走行灼热样疼痛或局部肿胀。
2、外渗注射部位出现红、肿、热、痛等炎性反应,有些可沿血管通路方向出现串状皮疹,甚至大小水泡及簇泡疹。
3、紫色红斑坚硬,局部紫斑溃疡,坏死,及由中心向外逐渐蔓延皮下组织坏死,边缘明显有表皮增生、不整齐。
4、皮下组织受损,活动受限。
5、出现颈、腋下淋巴结肿大。
危险因素
1、患者个体因素
①注射部位。不同的注射部位引起外渗性损伤的发生率和程度不同,手背、足背及肘关节内侧的周围静脉都相对较脆弱。如果静脉已进行过多次穿刺,或者静脉较小,脆性增加或者离神经、肌腱及动脉较近(如手),则外渗更容易发生。
②年龄。年龄较大的患者外渗造成的损伤更严重。
③心脑血管病史。患动脉粥样硬化患者或血管较细的患者,外渗造成的损伤严重。对于患者血栓形成后引起的静脉压增高、右心功能不全,纵隔肿瘤或由其他原因导致的上腔静脉综合征等情况下外渗造成的损伤更严重。淋巴结切除术后的下肢淋巴水肿、放疗或血栓性静脉炎、静脉痉挛等情况,或全身血管性疾病如雷诺综合征都不利于简单静脉给药的应用。
④其他。由于糖尿病或者化疗诱发的多发神经病导致神经功能缺陷如敏感性降低,可能会延误外渗的及时发现,从而导致更大面积的组织受损。
2、药物问题
根据化疗药物对皮下组织损伤分为三类:发疱性化疗药物、刺激性化疗药物、非刺激性化疗药物。发疱性化疗药物在临床上最易引起静脉外渗,后果最严重。
3、医护人员
由于静脉内置管是外渗的相关危险因素,化疗必须由有经验的医务人员来管理。
4、静脉输注方式相关因素
①应用中心静脉导管和静脉留置管系统可以减少受损静脉的药物外渗;
②导管尖端移位;
③肩关节运动;
④穿刺针错位。
处理措施
1、紧急处理
一旦发生药物外渗,护理人员应立刻停止注药并保留针头,用注射器回抽3mlL~5mL,再用0.9%的氯化钠溶液稀释3mL,取冰块(除植物碱类抗癌药物外,如长春新碱、长春碱、长春瑞滨等)冷敷,抬高注射部位并制动患肢。
2、局部处理
①局部封闭,沿外渗红肿突起的边缘,用10mL的注射器皮下注射酚妥拉明1mg+2%利多卡因3mL+生理盐水6mL局部封闭1周,再用硫酸镁+山莨菪碱湿敷并定期更换敷料。
②局部湿敷,化疗药物发生局部外渗湿敷时应根据化疗药物的性质来选择不同的湿敷方式才能达到预期目的和效果,发泡型化疗药物外渗早期局部处理首选冰敷,而植物碱类化疗药物,如长春新碱、鬼臼类等,局部冰敷能加重皮肤毒性,不宜采用局部冰敷。
③局部热敷,长春花属生物碱类药物外渗后给予热敷,才能达到控制毒素的吸收减轻中毒反应,禁用皮质类固醇以及冷敷,以免加重毒性,造成严重后果。
④局部冷敷,非长春花属生物碱类药物外渗后,应用生理盐水100mL加山莨菪碱100mg、庆大霉素16U,浸湿无菌纱布冷敷,从而起到控制炎症,减轻毒性作用。
目前,化疗方式在临床广泛应用,化疗药更新快、种类繁多,毒副反应也不尽相同。如何尽量降低患者的疼痛程度及化疗药外渗的风险,值得医务人员予以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