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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收的类型不同类型对卖方风险的程度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0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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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04 00:08

国际贸易中的托收分为两种,即D/P(付款交单)和D/A(承兑交单)。

D/P(付款交单)是指卖方按照合同装运货物之后,将全套单据委托本方银行(托收行)向买方当的银行(代收行)寄单,并委托代收行向买方提示单据,要求买方付款,而当买方向代收行付清货款后,代收行向买方移交单据——这种托收的方式对于卖方来说,风险在于如果买方不要货了,也就不会付款,致使卖方没有收款的保障。

D/A(承兑交单)是指指卖方按照合同装运货物之后,将全套单据委托本方银行(托收行)向买方当的银行(代收行)寄单,并委托代收行向买方提示单据,要求买方承兑汇票,当买方承兑汇票之后,代收行向买方移交单据,买方在汇票到期时再到代收行付款——这种托收的方式对于卖方来说,风险在于如果买方不于汇票到期时不付款,则卖方不但是没有收款的保障,而且将遭遇款货两空的损失。

所以,就托收而言,由于属于商业信誉,对卖方来说都没有收款的保障,其中D/P收不到款还有货物在,可以转卖他人,最糟不过是退运,即损失了来回的运费,而D/A则是有款货两空的风险。

因此,就托收而言,D/A的风险要远大于D/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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