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校园霸凌,人们很是心疼那些被欺辱的学生。的确,本该是天真烂漫的花季,却要遭受肢体或语言攻击,这种身心创伤不仅会影响他们健康成长,甚至可能带来终身心理阴影。
在校园霸凌事件中,有一个关键问题值得关注:不少被欺辱的学生不敢反抗,即使达到了比较严重的程度,他们依然默默忍受。是他们的忍耐力超常?非也。这个年龄段学生的认知、情绪情感和行为反应特征应该是简单和直接。学生压抑本性,表明他们内心的害怕和无奈。
两害相较取其轻,未成年学生被霸凌而不敢“求救”的原因在于学生担心反抗后,霸凌行为不但得不到制止,反而还会“升级”。未成年学生面对校园霸凌不敢发声,这是霸凌行为难以根治的关键问题。
那么,哪些主要因素造成了未成年人被欺辱而不敢求助?
第一,学生的自身条件相对较弱。被欺辱的学生一般体格瘦弱,如要反抗,体力上处于劣势。另外,这些学生可能还有自卑、内向和孤僻等性格特点,个别还有智力障碍等生理缺陷。他们在被当作嘲笑、发泄或“取乐”的对象时,可能被老师忽略,也少有同学、更没有朋友出面为他们阻挡欺凌。
第二,校方的态度不够积极。当欺辱行为,甚至严重身心伤害情况出现时,校方人员因害怕此类事情闹大而影响学校声誉,采取把问题瞒住、压下去的做法。这样,学生遭遇被霸凌或者见到其他同学被霸凌的情况,也会心理暗示自己要“闭嘴”。
第三,家长的保护能力欠缺。大多数被欺辱学生的家长或胆小、怕事,或缺乏与孩子良好的沟通技能。这样,孩子在外面被欺辱也不敢回家告诉家长,因为他们会觉得这是在给家里添麻烦。另外,有的家长长期在外打工,客观上也难以帮到孩子。
综上,被霸凌学生的弱势心理来自“孤立无援”,这也反衬出社会对他们身心安全和健康权益的保护不力。因此,建立起防范校园霸凌的全社会支持系统刻不容缓。
全体学生要接受如何应对霸凌的教育。学校不仅要增强学生维护自身正当权益的意识,还要教会他们相应的方式方法。对心理较为弱势的学生,要明确告知他们各种求助渠道,让他们看到主张自我权益的可能性;对有暴力倾向的学生,要加强道德和法治教育,并明确告知他们违法乱纪的严重后果;对其他学生,要有针对性地开展是非观教育,鼓励他们在保护好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勇于弘扬校园和社会正气。
学校要尽到防范校园霸凌第一责任主体的义务。学校防范校园霸凌这根弦是否绷紧?各项教育和管理措施是否落实到位?事实上,一旦在校园内形成对霸凌行为强烈谴责的高压态势,那些有施暴倾向的学生就会感受到强大威慑力,自然会收敛自己的行为。而且,只要学校教师发现霸凌的“蛛丝马迹”,就立即询问和干预,很多霸凌问题完全可以被“消灭”在萌芽状态。老师还要对弱势学生特殊关照,这是教师教书育人的职责所在。其实,教师负起相关责任,保护的不仅是弱势学生,对有施暴倾向的学生何尝不是教育和挽救呢?
家长要担负起保护孩子身心健康的监护人职责。家长需要学习、领会和遵守国家未成年人保护的相关条例。只要自家孩子有被霸凌的迹象,为人父母者就不能逃避或回避。家长可以第一时间报告孩子所在学校,由学校来处理问题。如果学校不作为,家长可以进一步反映到上级教育管理部门。
上级管理部门要对校园霸凌问题予以快速干预。很多时候,校园霸凌行为之所以会发生并趋于严重,是因为相关机构人员思想和行动上不够重视。而一旦问题在小范围内被“捅出”,相关人员又会以维护学校、地区声誉为理由息事宁人。校园里存在霸凌行为,表明学校的精神文明建设和教书育人成效出现了问题。同样,公安、街道等机构人员,也不能因为涉及未成年人的问题较难处理,就采取“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态度。
施暴者的监护人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受欺辱学生及其家长大多处于弱势地位,加强法律保护才能给予他们反抗的勇气和力量。然而,校园霸凌的施暴者也是未成年学生,这就给问题的定性以及对施暴者的处罚带来了法律上的难度。但有一点很明确,孩子犯错或犯法,父母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理应受到相应的惩罚。对施暴学生的监护人严格执法,这也有助于倒逼父母切实担负起管教子女遵纪守法的职责。
我国对校园霸凌“零容忍”的态度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等对此有明确条文。防止欺凌首先是成年人的责任,未成年学生遭受校园霸凌,不仅是学生个体的不幸,也是成人失职。为此,需要全社会行动起来,一起来制止校园霸凌。
(作者:樊秀娣,系同济大学教育评估研究中心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