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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标准限额

来源:化拓教育网

有网友碰到这样的问题“采购标准限额”。小编为您整理了以下解决方案,希望对您有帮助:

解决方案1:

1. 市级货物和服务类项目的自行采购限额为10万元以下,工程类项目为30万元以下。
2. 县级货物和服务类项目的自行采购限额为10万元以下,工程类项目为20万元以下。
3. 在一个预算年度内,市级预算单位的货物、服务和工程类项目自行采购合计金额不得超过150万元,县级预算单位不得超过100万元。
4. 目录外的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为:市级货物、服务、工程类项目均为30万元,县级货物、服务、工程类项目均为20万元。
5. 未达到采购限额标准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外的采购项目,不纳入采购范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条,采购法第二条所称财政性资金是指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以财政性资金作为还款来源的借贷资金,视同财政性资金。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的采购项目既使用财政性资金又使用非财政性资金的,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的部分,适用采购法及本条例;无法分割采购的,统一适用采购法及本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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