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乙方:
身份证号码:
户籍地:
甲乙双方秉持诚信公平原则,互相协商就甲方委派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1.甲方委派乙方自_____ 年____ 月____ 日起至 _____年_____ 月_____ 日 止赴___________ 进行_____________。
2.乙方___________ 培训期间所发生的费用,依照人事管理制度和财务作业流程报支。
3.乙方目前任职于_______ 公司 ______部门,担任 _______工作。乙方同意甲方的上述安排并同意自愿延长劳动合同期限_______年,即劳动合同至________ 年 ______月_________日终止。在上述期限内,乙方应继续从事甲方安排的工作。非因不可抗因素导致乙方不能履行劳动合同时,乙方承诺不单方面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4.乙方要求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经协商甲方同意时,劳动合同即解除,但乙方应赔偿甲方为乙方__________ 培训交流支付的费用。
赔偿金额依下列公式计算:
赔偿金额=因培训所产生费用总额*未服满劳动合同期/应延长劳动合同期
5.甲方不同意乙方提前解除劳动合同,乙方执意解除或擅自离职或因违法、违纪被公司辞退的,除按上述公式计算赔偿金外,还应交纳违约金。违约金依下列公式计算:
赔偿金额=因培训所产生费用总额*未服满劳动合同期/应延长劳动合同期
(培训所产生的培训费用包括:培训之学费、杂费、办理相关证件费用、培训期间所发生的住宿、膳食、交通、出差补助、技术交流费用等在甲方实际报支或由甲方实际支付的费用)6.乙方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违约金/或赔偿金应于甲方办理终止劳动乙方解合同手续前交纳。
7.乙方向甲方提供担保人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户籍地____________________,任职__________________,担任________________),保人应向甲方出具担保书,保证乙方履行本协议书的义务。在除劳动合同时,担保人向甲方承担的保证责任,保证乙方按约定支付赔偿金/或违约金。
8.本协议自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至乙方劳动合同期满后终止。
9.本协议书一式两份,具同等效力,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代表(公章)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担保书
兹为 __________________同志在×有限公司工作期间外派培训事宜提供担保:
1、保证遵守《培训协议书》,遵守公司管理规定。
2、如违反《培训协议书》,我愿意承担由此行为所带来的责任。
担保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
担保人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担保人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
担保人与被担保人关系: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 日
附:担保人身份证复(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企业依据《妇女权益保障法》和各级政府关于女职工劳动保护的相关政策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
第二条 企业在招聘职工、职工培训、晋级、晋升时,坚持男女职工机会平等;
第三条 企业坚持男女职工同工同酬;
第四条 企业把女职工劳动安全与健康保护纳入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同步实施;
第五条 企业严格执行劳动部颁发的《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规定》。
第二章 女职工保护实施条款
第六条 女职工经期保护
1、对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作业的女职工,在月经期间,企业应暂时减少工作量或调整适合工作。
2、患有痛经的女职工,经医疗或妇幼保健机构确诊,在月经期间,可以休息一天,算作劳动时间。
第七条 女职工孕期保护
1、对怀孕的女职工,企业不得以怀孕为由,解除劳动合同降低职务,降低工资;
2、企业不得延长怀孕女职工劳动时间;对怀孕7个月以上(含7个月)的女职工,不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在劳动时间内给予适当工间休息,并相应减少工作量。
3、怀孕女职工在工作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计算在工作时间内,有定额的扣减相应的工作量。
第八条 女职工产期保护
1、正常分娩的,给予产假90天(含产前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每多生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2、女职工妊娠不满12周(含)流产的产假为15天;12周以上16周以内(含)流产的产假为30天;16周以上28周(含)以内流产的产假为42天。
3、产假期满,企业应恢复女职工原岗位工作。
5、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不享受生育期间的经济待遇;
第九条 女职工哺乳期保护
1。哺乳不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给予每个工作日1小时哺乳时间。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1个婴儿,哺乳时间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算作劳动时间,并扣减相应的工作量。
2、对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的乳母,不得安排其上夜班、加班加点及从事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劳动。
第十条 企业参加《职工生育保险》。
女职工由于计划生育手术、生育或流产,经本人申请并提供相关的医疗证明后,企业按规定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生育津贴以及报销产前检查、计划生育手术门诊医疗费用。
企业在收到拨付的生育津贴及相关保险费用后,及时按规定发给职工。(对女职工超出生育保险拨付的费用,企业根据有关规定制定统一的报销办法。)
第十一条 对不属于参加《职工生育保险》范围的女职工,其生育期间费用由企业负担。
1、不属于参保范围的女职工怀孕,在本单位指定的医疗机构检查和分娩时,其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
2、产假期间,产假工资按照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约定,且产假工资不得低于本县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二条 企业每年出资为女职工做一次妇科体检;并确定专人负责,并建立女职工健康检查档案。
第十三条 其他特殊保护。
·集体合同的意义 ·什么是集体合同 ·集体合同争议的处理 ·集体合同的期限
1、三八妇女节,如在工作时间,女职工放假半天。如因单位原因必须上班的,应给予适当补偿。
2、企业为女职工提供更衣室、浴室和卫生间,并确保环境干净卫生。
第三章 女职工保护与工会女职工组织
第十四条 企业制定和修改涉及女职工权益的规章制度,听取工会女职工委员会意见。
第十五条 企业支持工会女职工组织结合女职工需求开展素质教育流动课堂活动;
第十六条 企业支持工会女职工组织参与民主管理,职代会女职工代表比例与企业女职工比例相当,女职工代表参与企业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和工资协议的全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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