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利村为甲方,李岩为乙方。经双方协商特制定如下承包合同。
一、发包修建村部至小四家界砂石路长7公里。
二、质量标准必须达到7米宽,25公分厚,边沟宽1米,深80公分。
三、承包费用,工程投资9.82万元,碎石砂料由乙方负责。
四、承包修路时间,从20x年10月2日开工至20x年10月30日前必须完工,等候乡村两级共同验收。
五、修路期间,必须按要求施工修建,注意安全,如发生一切事故有乙方自己承担解决。
六、违约责任,合同双方必须信守合同条款,按时按期竣工,甲方有权拒付部分承包费,作为维修费用。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乡政府各一份,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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