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
经双方考查认定合伙开设,在平等,自愿、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甲乙双方自愿合伙经营,总投资约为60万元(以正常营业实际投资额为准,包含装修、租金、设备等实体店铺的所有物件及经营餐厅所需的投入),全部由甲方出资。乙方以经营该餐厅所需技术性管理作为出资。
合伙期间甲方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甲方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予以返还。
第二条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个人工商户,由甲方负责办理工商登记手续。
第三条合伙期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如需延长期限,在期满前六个月办理相关手续。
第四条餐厅自正常营业开始四个月,甲方每月给付乙方工资5000元,共计20000元。从第五个月开始,乙方不再领取工资,双方按照约定进行盈余分配。若餐厅正常营业后月内,仍然没有盈利或是亏损,则乙方需退还甲方所领的工资,作为对亏损的补缺。
第五条入伙、退伙
1、入伙:
①需承认本合同。
②需经甲乙双方同意。
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合伙经营期间,除经双方协商一致,否则任何一方不得提出解除该协议,未经对方同意而自行退伙,则需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100000元,如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第六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为合伙负责人,参予合伙事业的管理。
2、餐厅由甲方指派财务人员,负责财务工作。
3、对外以餐厅名义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4、听取乙方餐厅业务经营情况的报告,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
第七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1、负责策划餐厅的定位、餐饮产品的研发,餐厅的日常运营及管理。
2、负责餐厅产品材料采购。
3、负责定制餐厅各级管理、各种工序及操作的标准。
4、负责餐厅员工的招聘、培训及管理。
第八条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盈余,盈余按甲方80%,乙方20%分配。
第九条卡金在未消费前,不列入每月业绩账,由公司保管保存,以维护顾客信用。每月财务,由甲方保管,乙方监管,每月核算签字后,分红。
第十条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由甲方承担。
第十一条出现下列事项,合伙终止:
(一)合伙期满。
(二)合伙三方协商同意。
(三)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
(四)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第十二条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相似或竞争的业务。
3、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他合伙。
4、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签订合同。
5、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
第九条以上合同若有修正,按甲乙双方方同意后更正之。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本协议一式两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签约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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