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分类国家标准《学科分类与代码》(GB/T 13745-2009)适用于国家宏观管理和科技统计。其分类对象是学科,不同于专业和行业,不能代替文献、情报、图书分类及学术上的各种观点。在本分类体系,尤其在工程与技术科学分类体系中,出现的学科与专业、行业、产品名称相同,但其涵义不同。本标准仅对一、二、三级学科进行分类。在高等学校研究生教育体系设置中,一级学科是学科大类。根据2011修订版,共设13个学科门类: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军事学、艺术学。110个一级学科。一级学科用三位数字表示,二、三级学科分别用两位数字表示,一、二级学科中间用点隔开,代码结构为XXX·XXXX,例如570·2520,其中570为一级学科,25为二级学科,20为三级学科。本标准共设58个一级学科。
· 人文科学类(包括历史、哲学、考古学、经典学、文学、人文地理、......)
· 社会科学类(包括经济学、新闻、传媒、心理学、国际关系、宗教研究......)
· 自然科学类(包括数学、化学、物理、生物、生化、天文、地质、自然地理、生态......)
· 类(包括各种法律、政治、研究......)
· 医药护理(包括各种科的医学、药剂学、护理学、医学技术、传染病学、药物管理......)
· 商科及管理类(包括会计、财经、工商管理、金融、酒店管理、人力资源管理......)
· 工程及信息类(包括机械工程、化学工程、工业工程、材料工程、航海工程、生物工程、核物理、航天工程、土木工程、环境工程、地质和采矿工程、石油工程、汽车工程、电子工程、计算机、信息科学、数据科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