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初步研究(INITIAL STUDY)
1.1 對同類型產品研究及分析.
1.2 充分了解客家對產品之要求及方向.
A. 功能(Function)
B. 規格(Specification)
C. 特殊物料(Special Material)
D. 价格路線(Cost)
1.3 清楚知道與客家之合作方式.
A. 由客家設計,本廠負責跟進.
B. 由客家設計外型,結构由本廠負責設計而由客家批核.
C. 由客家設計外型,其余由本廠全權負責.
注: 無論任何方式,本廠有責任提供最平最好之設計給客家考慮.
1.4 報价時必須特別聲明與价錢有較大差別之用料、配件、規格等事項.
1.5 在初步研究階段,如有任何設計更改會影響原物報价,應盡快以書面通知營業部了計价.
二. 產品開發(PROJECT CONFIRMATION)
2.1 當產品落實開發後,必須召開會議進行轉移工作.
2.2 重新整理在初步研究階段之最後設計,規格要求,特別用料的選用,外型設計等.(須留意訂料期很長及特殊顏色要求的物料).
2.3 重核營業工程部提供的物料規格表(QPL),與最後設計是否相同.
2.4 與工程師制定設計方向、程序、要點及發展計划.
2.5 要求客家提供正式產品規格外型圖或樣辦.
2.6 准備及細閱產品安全標准.
2.7 如有電子部份,要與電子工程部共同制訂程序及時間設計上之配合.
補充:
1 . 當一個產品落實開發衙,工程部必須要召開會議,并召集采購部/營業部/廠方等有關部門,進行轉移工作.
2 . 當工程師在做BOM時,如涉及有電子部分,而電子部又未能及時配合本部做BOM
的情況下,經與電子部商討,在此情況下,工程師可要求電腦擺放一個假的電子進BOM內,電腦組先做BOM,而避免因遲發放BOM令至影響其它工作進展.
三. 設計階段(PROJECT DESIGN)
3.1 要求采購部提供合适零件或物料.
3.2 直接與供應商了解零件制造,出廠規格,公差等問題,研究是否符合產品要求.
3.3 對所選擇之物料或零件,要求QA部安排做驗証.
3.4 繪制詳細結构的裝配圖及零件圖.
3.5 對部份新設計可安排制造局部設計樣辦,証實設計之可行性.
3.6 安排制造功能辦(Working Sample)(最少一雙)測試整體設計是否成立.
3.7 如客家并無提供外型辦,需安排制造一雙給客家批准做模.
3.8 與工模部討論產品要求及制作工模方法.
3.8.1 各零件之間互相配合關系.
3.8.2 各零件之出模角度及方向.
3.8.3 出模線(Parting Line) 之位置.
3.8.5 入水口种類及位置.
補充:
1. 當一個產品到發了設計階段時,除了驗証外,還是一個翻身的機會,在此期間工程師可更新有關价資料.
2. 原則上所有工模部完成後的改模圖需退回給工程師查看,工程師查看後需回覆工模部是否可以正式放模.
3. 所有與工模部討論產品要求及制作工模方法之會議,必須要陳家杰出席.
四. 審核發展計划
4.1 召開設計審批會議時,原則上必需准備功能辦(WORKING SAMPLE)QA試驗後之意見和報告.
4.2 審核設計是否成立:
議程 根椐
產品結构 功能辦
功能及規格 測試報告
安全標准 QA意見
生產程序及制程能力控制 生產廠方意見
零件選用及產品价格方針 客家意見
4.3 審核發展划
4.3.1 根据功能辦的測試報告及分析,修訂報价規格表.
4.3.2 檢討發展過程時間有否脫期.
4.3.3 修正部份安排以保持原計划為目標.
4.3.4 檢討客家落實之部份是否按擬定的日期答覆,令計划按期進行.
補充:
1. 工程師須召開設計審批會議,會議前工程師必須要在會議前做足充份的議程.同時,生產部裝功能辦時,工程師必須要留意生產線上怎樣裝辦.
五. 召集生產工程師及QA開會(MEETING WITH PACTIORT,PE&QA)
5.1 介紹及解釋產品設計及要求.
5.2 研究加工方法和生產程序.
5.3 與QA 研究制定生產中之檢查工作.
5.4 計划零件出模(Off-Tool)後的一切驗証工作(Test Plan)
5.5 制訂有關特別零件或物料之收貨標准及方法.
六. 預備采購階段物料規格(BOM FOR PURCHASING)
6.1 采購部物料規格在此階段發出.
6.2 尚在研究或未落實之物料可用待定Pending(P)形式在規格紙上以新Part Number表示(在原Part Number最後加上P.
6.3 如有任何全新物料需用I.S.R.核准購料,可用‘ I ‘在規格紙上表示.
6.4 留意每种物料之訂貨時間,一定要在訂貨前以ISR核准購料及以ECN更改規格內待定物料的狀態.
§留意部份物料或零件由于驗証需要時間,所以應及早制訂時間表,配合訂貨及生產期
6.5 若涉及顏色或外觀要求,應事先得到客家批准;而有部分配件直影響產品功能.例如,馬達,發熱管等.如未能明确到規格要求,亦須客家認可,才可購料.
6.6 如須更改物料,應首先考慮已訂物料是否可以用于其它產品可者取消訂單,以免做成不流動存貨(Dead Stock),而重新訂購之物料都要考慮.\\
6.7 在此同時需預准備OFF-TOOL,UL,EP及PP等階段的試生產物料.
補充:
為了避免衍生多余之物料,當一個正在訂貨的零件需停止訂購時,工程師必須要第一時間通知傅生,以便聯絡采購部,要求供應商停止所有的工作.
注:工程師需有意識通知采購部停止訂購不合用的零件.
七. 零件出模/申請安全規格樣板(OFF-TOOL/Submission)
7.1 量度試模零件尺寸.
7.2 當零件出模後,須盡快安排寄出申請健全規格樣辦.
7.3 首先配二至三雙成品進行所有驗証.(包括:正常功能試驗/不尋常情況試驗).
7.4 對所有測試結果檢討,若成品未能通過測試應盡快安排改善設計及跟進模工作.
7.5 改模後,亦要再裝數只成品,再次驗証,若可以符合安全規格要求後,正式裝配大批樣辦作申請安全規格之用.
7.6 以上的裝辦及改善過程,最理想是能與廠方的生產工程師共同合作,讓他們能深入了解產品要求及裝配過程.從生產角度提出改善方案,令日後生產更加順利.
7.7 工程師須在生產前2個半至3個月,以書面向UL提出排期測試,查詢測試費用,樣辦數量,試驗所須時間.當寄出樣辦時須同時附上物料規格(B.O.M),電路圖(Circuit Diagram),裝配圖(Assembly Drawing),說明書副本(Instruction Manuel)及額定規格Rating Mark
中電流/電壓等資料.
八. 檢討首次試模樣辦(OFF-TOOL REVIEW)
8.1 首次試模檢討會.
8.2 檢討產品在首次試模(OFF-TOOL)後的狀況:
A .規格及性能是否能達到客家要求.
B. 申請安全規格之樣辦是否完全符合申請要求.
8.3 . 安排產品進行壽命測試(Life Test )及其它之可靠性試驗(Reliability Test).
8.4 . 收集廠方,QA及客家之意見進行改善.
8.5. 進行包裝設計.
8.6 安排适當時間進行工程試生產(Engineering Piot-EP)
補充:
1. 工程試生產由工程部做主導.
2. 所有的ISR必須要附帶樣辦以供簽批.
3. 當工程師收試生產報告時,必須要回覆廠方改良的方案.
九. 工程試生產(Engineering Pilot-EP)
9.1 主要由工程師負責策划預准零件及物料,而廠方協助及安排有關事項.例如:啤五金件,塑膠件,人力,場地及生產夾具.
9.2 工程師負責講解及指揮整個試生產過程及步驟.
9.3 QC及QA需負責零件量度及測驗/生產線重點抽查,成品試驗( On-line checking)/(Final product Checking)及數据記錄事項.
9.4 工程試生產完成後需匯合各單位的意見及測試報告馬上安排所有改善工作.以便可如期進行最後試生產(P.P),若有須要的情況可再安排另一次式程試生產.\\
9.5 包裝測試驗証.
9.6 批核本地加工之物料全部Pending物料,簽批有關之ISR以准許采購部采購本地制造的零件及以ECN准許購買待定規格的物料.
9.7 核對客家標准與測試結果是否吻合,研究可否加以改善,若分析預期無法滿足客家要求應及早提出修正標准及規格.
十. 模擬生產(P.P)
10.1 原則上產品的結构設計及改善工作已經近完成.
10.2 工程師負責跟催改善項目是否達到客家安全要求,同時須發物料規格紙/產品性能規格(PPS )/圖紙及客家收貨標准等有關文件供模擬生產用途.
10.3 廠方負責及安排整個試生產進行,包括備料,啤零件,外發加工等,而特殊專用物料及零件,仍
10.4 試生產應按日後生產程序進行,盡量反映日後生產將會遇到之問題,讓生產前有足夠時間解決.
10.5 模擬生產完成後,廠方亦需安排檢討會議,將所有問題安排各有關部門合力解決或改善.
十一 . 批核生產(RELEASE FOR PRODUCTION)
11.1 檢討試生產結果及改善項目.
11.2 最後核對客家要求及收貨標准是否吻合.
11.3 檢查是否已經收到UL發出的使用UL標記的授權信函Notice of Authorization to Apply the UL Mark)或其它申請國家之文件是否已批准生產.
▲ 注: 當收到國家健全局發出的產品檔案時,工程師即盡快核對內容,如有錯誤時,應馬上書面要求更正.
11.4 發放全部生產文件,包括生產規格紙/包裝規格/包裝方法/ PPS以及圖紙到有關部門,安排生產.
11.5 按實際需要,核准廠方安排部份零件開始生產.
11.6 跟催客家最後核准生產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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