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地药材地理标志保护模式研究
王艳翚;宋晓亭
【期刊名称】《时代法学》 【年(卷),期】2014(012)003
【摘 要】在传统知识的保护体系中,道地药材的传统知识特性与地理标志的集体化特征,使得私权保护范式的证明商标制度,于我国的道地药材地理标志保护,有着现实的不适应.肯定和重塑公法性质的保护制度是务实之选.我国的道地药材地理标志保护需要厘清公权与私权保护的界限,其中公权力机关的责任是确立道地药材标准并保障监管的有效性,私权利主体则需实现药材生产的集约化,并保证权利个体利益分享的公平.
【总页数】6页(P11-16) 【作 者】王艳翚;宋晓亭
【作者单位】同济大学法学院,上海200092;同济大学法学院,上海200092 【正文语种】中 文 【中图分类】D923.4 【相关文献】
1.论道地药材的地理标志保护 [J], 杜路;曾加 2.浅析道地药材与地理标志保护 [J], 张杨红
3.我国道地药材地理标志保护现状与对策 [J], 张宇清;高珊;张樱格 4.川产道地药材地理标志保护现状及对策研究 [J], 康琪;陈杨;邹文俊
5.河南道地药材地理标志保护及专利保护现状与分析 [J], 裴圆圆;张鸿超;赵红霞;王秀真;李雯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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