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
部 www.moh.gov.cn 2010-04-09 10:4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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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各级卫生部门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和《国务院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的通知》精神,全面加强基本公共卫生和重大疾病防治,进一步完善基层医疗服务体系,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努力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卫生事业快速发展。
一、卫生资源
(一)卫生机构总数。2009年末,全国卫生机构总数(含村卫生室)91.7万个,比上年增加2.5万个。
2009年末,全国注册医疗机构90.7万个,其中:医院20291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2.7万个,乡镇卫生院3.8万个,诊所(卫生所、医务室)17.5万个,村卫生室63.3万个。与上年比较,除乡镇卫生院减少605个(乡镇撤并和乡镇卫生院合并所致),其他医疗机构增加(见表1)。
表1 卫生机构及床位数 机构数(个) 2009 2008 总计 916571 891480 #医院 20291 19712 #综合医院 13364 13119 中医医院 2728 2688 专科医院 3716 3437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 27308 24260 卫生院 39627 39860 #乡镇卫生院 38475 39080
门诊部 7639 6975 诊所(卫生所、医务室、护理站) 174809 173777 村卫生室 632770 613143 采供血机构 526 520 妇幼保健院(所、站) 3020 3011 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站) 1291 1310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3536 3534 卫生监督所(中心) 2809 2675
医疗机构床位数(张) 2009 2008 4415838 4036483 3120773 2882862 2271102 2112792 385612 350257 416707 377694 131259 98036 959889 865383 933424 846856 8514 7490 129 93 - - - - 126109 117261 27081 26351 - - - -
注: ①卫生机构总数含村卫生室数;②#系其中数。以下各表同。
医院按等级分:三级医院1233个(其中:三级甲等医院765个),二级医院6523个,一级医院5110个,未定级医院7425个。医院按床位数分: 100张床位以下医院12083个,100-199张医院3479个,200-499张医院3133个,500-799张医院1008个,800张及以上医院588个。
2009年末,全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3536个,其中:省级31个、市地级394个、县(区、县级市)级2787个。疾控中心比上年增加2个。 2009年末,全国卫生监督所(中心)2809个,其中:省级31个、市地级384个、县区级2325个。卫生监督所(中心)比上年增加134个。
(二)医疗机构床位数。2009年末,全国医疗机构床位441.6万张,其中:医院床位312.1万张(占70.7%),卫生院床位96.0万张(占21.7%),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床位13.1万张(占3.0%),妇幼保健院(所、站)12.6万张(占2.9%)。与上年比较,医疗机构床位增加37.9万张,其中:医院床位增加23.8万张,卫生院床位增加9.5万张。每千人口医疗机构床位数由2008年3.05张增加到2009年3.31张。
(三)卫生人员总数。2009年末,全国卫生人员总数(含村卫生室)达784.4万人,比上年增加61.3万人(增长8.5%)。
2009年末卫生人员总数中,卫生技术人员(不含村卫生室,下同)539.7万人,其他技术人员27.5万人,管理人员36.3万人,工勤技能人员55.8万人,村卫生室人员数125.1万人。卫生技术人员中,执业(助理)医师220.5万人(内:执业医师182.5万人),注册护士184.1万人。与上年比较,卫生技术人员增加36.7万人(增长7.3%),其他人员数见表2。
2009年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1.75人, 每千人口注册护士1.39人。
表2 卫生人员数(万人) 2009 卫生人员总计 784.4 1.卫生技术人员(不含村卫生室) 539.7 其中:执业(助理)医师 220.5
2008 723.1 503.0 208.2
内: 执业医师 注册护士 药师(士) 技师(士) 2.其他技术人员 3.管理人员
4.工勤技能人员 5.村卫生室人员数 执业(助理)医师 注册护士 乡村医生 卫生员
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 每千人口注册护士
182.5 184.1 34.2 32.3 27.5 36.3 55.8 125.1 12.4 1.4 104.2 7.1 1.75 1.39 171.5 165.3 33.1 30.5 25.5 35.7 52.7 106.2 10.6 1.8 89.4 4.5 1.66 1.26
注:①卫生人员总计包括村卫生室人员数;②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和注册护士包括村卫生室数字。
(四)卫生总费用。2008年全国卫生总费用达14535.4亿元,其中:政府卫生支出3593.9亿元(占24.7%),社会卫生支出5065.6亿元(占34.9%),个人卫生支出5875.9亿元(占40.4%)。卫生总费用城乡构成: 城市11255.0亿元,占77.4%;农村3280.4亿元,占22.6%。人均卫生费用1094.5元,其中:城市1862.3元, 农村454.8元。卫生总费用占GDP百分比为4.83%。
预计2009年全国卫生总费用达16119亿元,人均卫生费用1192元。
二、医疗服务
(一)门诊和住院工作量。
2009年,全国医疗机构总诊疗人次达54.9亿人次,其中:医院19.2亿人次(占35.0%),卫生院9.2亿人次(占16.8%),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3.8亿人次(占6.9%),村卫生室15.5亿人次(占28.3%)。与上年比较,总诊疗人次增加5.9亿人次(增长12.0%),其中医院增加1.4亿
人次(占),卫生院增加0.6亿人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增加1.2亿人次,村卫生室增加1.8亿人次(见表3)。2009年居民到医疗机构平均就诊4.2次。
表3 医疗服务工作量 诊疗人次数(亿人次) 2009 2008 医疗机构合计 54.9 49.0 其中:医院 19.2 17.8 内:综合医院 14.4 13.4 中医医院 3.0 2.8 专科医院 1.5 1.4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 3.8 2.6 卫生院 9.2 8.6 门诊部及诊所 5.4 4.7 妇幼保健院(所、站) 1.5 1.4 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站) 0.2 0.2 村卫生室 15.5 13.7
注:门诊部及诊所包括卫生所、医务室数字。
入院人数(万人) 2009 2008 13250 11483 8488 7392 6713 5872 1034 889 641 550 225 141 3870 3355 16 12 572 519 30 28 - -
2009年,全国医疗机构入院人数13250万人(增长15.4%),其中:
医院8488万人(占64.1%),卫生院3870万人(占29.2%),其他医疗机构892万人(占6.7%)。与上年比较,医疗机构入院人数增加1767万人,其中,医院增加1096万人,卫生院增加515万人。2009年每百居民住院9.9人。
(二)医师工作负荷。2009年,医疗机构医师日均担负诊疗7.4人次和住院1.6床日。其中:医院医师日均担负诊疗6.4人次和住院2.1床日,卫生院医师日均担负诊疗8.4人次和住院1.3床日。与上年比较,医疗机构医师日均担负诊疗增加0.2人次,住院增加0.1床日(见表4)。
表4 医师担负工作量 医师日均担负诊疗人次 医师日均担负住院床日 2009 2008 2009 2008 医疗机构合计 7.5 7.2 1.6 1.5 其中:医院 6.4 6.3 2.1 2.0 内:综合医院 6.4 6.3 2.1 2.0 中医医院 6.9 6.7 1.8 1.6 专科医院 5.6 5.6 3.0 3.0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 13.9 12.8 0.7 0.6 卫生院 8.4 8.3 1.3 1.1 妇幼保健院(所、站) 7.7 6.9 1.0 1.0
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站) 4.5 5.0 1.0 1.0
注:医疗机构医师日均担负诊疗人次不含村卫生室数字。
(三)病床使用。2009年,全国医疗机构病床使用率为77.7%,其中:医院84.8%,卫生院60.6%。与上年比较,医疗机构病床使用率提高3.0个百分点,医院提高3.3个百分点,卫生院提高4.8个百分点。
2009年,医疗机构出院者平均住院日为8.6日,其中:医院10.5日,卫生院4.8日。与上年比较,医疗机构平均住院日持平,医院缩短0.2日 (见表5)。
表5 病床使用情况 病床使用率(%) 2009 2008 医疗机构总计 77.7 74.7 其中:医院 84.8 81.5 内:综合医院 85.6 82.1 中医医院 81.8 77.3 专科医院 83.5 82.2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 58.5 57.6 卫生院 60.6 55.8 妇幼保健院(所、站) 70.7 69.0 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站) 63.5 58.6
出院者平均住院日 2009 2008 8.6 8.6 10.5 10.7 9.9 10.1 10.4 10.5 17.0 17.6 6.8 8.5 4.8 4.5 5.4 5.4 16.6 16.3
三、农村卫生
(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截止2009年底,全国有2716个县(区、市)开展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人口数达8.33亿人,比上年增加1800万人;参合率为94.0%,比上年增加2.5个百分点。
2009年度筹资总额达944.4亿元,人均筹资113.4元。全国新农合基金支出922.9亿元;补偿支出受益7.6亿人次,其中:住院补偿0.6亿人次,门诊补偿6.7亿人次。
表6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情况 2009 参合人口数(亿人) 8.33 参合率(%) 94.0 当年筹资总额(亿元) 944.4 人均筹资(元) 113.4 当年基金支出(亿元) 922.9 当年补偿支出受益人次(亿人次) 7.59
2008 8.15 91.5 785.0 96.3 662.3 5.85
(二)农村三级医疗服务体系建设。2009年底,全国2003个县(县级市)共设有县级医院9238所、县级妇幼保健机构1987所、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243所、县级卫生监督所1821所,上述四类县级卫生机构共有卫生人员174.2万人。
2009年底,全国3.42万个乡镇共设3.8万个乡镇卫生院,床位93.3万张,卫生人员113.1万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95.0万人)。与上年比较,乡镇卫生院减少605个(原因是部分机构合并或转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床位增加8.6万张,卫生人员增加5.6万人(见表7)。每千农业人口乡镇卫生院床位由2008年0.96张增加到2009年1.06张、每千农业人口乡镇卫生院人员由2008年1.22人增加到2008年1.28人。
表7 农村乡镇卫生院医疗服务情况 2009 乡镇数(万个) 3.42 乡镇卫生院数(个) 38475 床位数(万张) 93.3 卫生人员数(万人) 113.1 其中: 卫生技术人员 95.0 内: 执业(助理)医师 41.9 每千农业人口乡镇卫生院床位(张) 1.06 每千农业人口乡镇卫生院人员(人) 1.28 诊疗人次(亿人次) 8.8 入院人数(万人) 3808 医师日均担负诊疗人次 8.3 医师日均担负住院床日 1.3 病床使用率(%) 60.7 出院者平均住院日(日) 4.8
2008 3.43 39080 84.7 107.5 90.4 40.5 0.96 1.22 8.3 3313 8.2 1.1 55.8 4.4
2009年底,全国59.9万个行政村共设63.3万个村卫生室,村卫
生室覆盖率达90.4%。村卫生室中,执业(助理)医师12.4万人、乡村医生和卫生员111.3万人(其中:乡村医生104.2万人)。每千农业人口乡村医生和卫生员1.26人。与上年比较,村卫生室增加2万个,执业(助理)医师、乡村医生和卫生员增加(见表8)。
表8 村卫生室及人员数 2009 行政村数(万个) 59.9 村卫生室数(万个) 63.3
2008 60.1 61.3
执业(助理)医师数(万人) 12.4 10.6 注册护士数(万人) 1.4 1.8 乡村医生和卫生员数(万人) 111.3 93.8 其中:乡村医生 104.2 89.4 每千农业人口乡村医生和卫生员 1.26 1.06
注:村卫生室执业(助理)医师和注册护士数不包括乡镇卫生院设点数字(计入乡 镇卫生院人员中)。
(三)农村医疗服务。2009年,全国县级(含县级市)医院诊疗人
次达6.5亿人次,比上年增加0.6亿人次;入院人数3919.2万人,比上年增加566.2万人;病床使用率80.6%。
乡镇卫生院诊疗人次由2008年8.3亿人次增加到2009年8.8亿人次,入院人数由3313万人增加到3808万人。医师日均担负诊疗由8.2人次提高到8.3人次,医师日均担负住院由1.1日提高到1.3日。病床使用率由55.8%提高到60.7%。
2009年村卫生室诊疗人次达15.5亿人次 ,比上年增加1.8亿人次。
四、社区卫生
(一)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2009年底,全国已设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 27308个,其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5216个,社区卫生服务站22092个。与上年相比,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增加1180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增加1868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员20.6万人,平均每个中心39人;社区卫生服务站人员8.9万人,平均每站4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人员比上年增加7.6万人,增长34.8%。
表9 社区卫生服务情况 2009 街道数(个) 6686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数(个) 5216 床位数(张) 101448 卫生人员数(人) 205996 其中: 卫生技术人员 171497 内: 执业(助理)医师 74861 诊疗人次(亿人次) 2.6 入院人数(万人) 164.2 医师日均担负诊疗人次 14.0 医师日均担负住院床日 0.7 病床使用率(%) 59.8 出院者平均住院日 10.6
2008 6524 4036 76317 149515 123568 54216 1.7 103.3 12.9 0.8 58.7 13.4
社区卫生服务站数(个) 卫生人员数(人)
其中: 卫生技术人员
内: 执业(助理)医师 诊疗人次(亿人次)
医师日均担负诊疗人次 22092 89129
78938
34873 1.2 13.7 20224 69414 61512 28208 0.8 12.5
(二)社区医疗服务。2009年,全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诊疗人次为2.6亿人次,入院人数164.2万人;平均每个中心年诊疗人次5.0万人次,年入院人数315人;医师日均担负诊疗14.0人次,医师日均担负住院0.7日。与上年相比,诊疗人次及入院人数增加(见表9)。2009年,全国社区卫生服务站提供诊疗人次1.2亿人次,平均每站提供年诊疗人次5259人次,医师日均担负诊疗13.7人次。
五、病人医药费用
(一)门诊和住院病人人均医药费用。2009年,医院门诊病人次均医药费用152.0元,比上年增加13.7元(按当年价格计算,下同),增长9.9%;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病人次均医药费用84.0元,比上年减少3.2元,降低 3.7%;乡镇卫生院门诊病人次均医药费用46.2元,比上年增加3.7元,增长8.7%。
2009年,医院住院病人人均医药费用5684.1元,比上年增加450.0元,增长8.6%;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住院病人人均医药费用2317.4元,比上年减少200.2元,降低 7.8%;乡镇卫生院住院病人人均医药费用897.2元,比上年增加106.4元,增长13.5%。
表10 医疗机构门诊和住院病人人均医药费用 医院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乡镇卫生院
门诊病人次均医药费用(元) 住院病人人均医药费用(元) 2009 2008 2009 2008 152.0 138.3 5684.1 5234.1 84.0 87.2 2317.4 2514.2 46.2 42.5 897.2 790.8
注:①统计范围为全部医院;②本表按当年价格。
从不同级别的综合医院看,2009年部、省、地级市、县级市和县属医院次均门诊费用比上年分别增加23.7元、18.6元、11.9元、9.0
元和10.9元;人均住院费用比上年分别增加1217元、1038元、659元、266元、267元。
表11 不同级别综合医院门诊和出院病人人均医药费用 门诊病人次均医药费用(元) 住院病人人均医药费用(元) 2009 2008 2009 2008 部 属 305.2 281.5 15197.3 13980.7 省 属 238.4 219.8 12121.6 11084.1 地级市属 164.5 152.6 7216.2 6557.1 县级市属 126.8 117.8 4381.1 4115.3 县 属 109.8 98.9 2978.6 2712.0
注:①统计范围为4805家综合医院;②本表按当年价格。
(二)药费占医药费用比重。2009年,医院门诊病人次均医药费中,药费78.3元,占51.5%;药费比上年增加7.3元,药费比重上升0.1百分点。2009年医院住院病人人均医药费中,药费2480.6元,占43.6%;药费比上年增加204.3元,药费比重上升0.1个百分点。
六、疾病控制与公共卫生
(一)传染病报告发病和死亡。2009年,全国甲、乙类传染病共报告发病3499582例, 死亡14851人。报告发病数居前5位的病种依次为病毒性肝炎、肺结核、梅毒、痢疾和甲型H1N1流感,占甲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总数的91.5%;报告死亡数居前五位的病种依次为艾滋病、肺结核、狂犬病、病毒性肝炎和甲型H1N1流感,占甲乙类传染病报告死亡总数的95.5%。甲、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率为263.52/10万,死亡率为1.12 /10万(见表12)。
2009年,丙类传染病共报告发病2398833例,死亡416人。报告发病数居前5位的病种依次为手足口病、其它感染性腹泻病、流行性腮腺炎、流行性感冒和风疹,占报告发病总数的99.2%。报告死亡数居前3位的病种依次为手足口病、其它感染性腹泻病和流行性感冒,占报告死亡总数的99.8%。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率为180.63/10万,死亡率为0.03/10万。
表12 全国传染病报告发病及死亡数 病名 发病例数 死亡人数 甲乙类传染病合计 鼠疫 霍乱
传染性非典型肺炎 艾滋病
病毒性肝炎 脊髓灰质炎
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 甲型H1N1流感 麻疹
流行性出血热 狂犬病
流行性乙型脑炎 登革热 炭疽
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 肺结核
伤寒和副伤寒
流行性脑脊髓膜炎 百日咳 白喉
新生儿破伤风 猩红热
布鲁氏菌病 淋病 梅毒
钩端螺旋体病 血吸虫病 疟疾
2009 3499582 12 85 0 13281 1425020
0 7 121843 52461 8745 2213 3913 305 351 271551 1076938 16938 625 1612
0 1412 22068 35816 119824 306381
562 3521 14098
2008 3541163 2 168 0 10059 1407664
0 4 0 131441 9039 2466 2975 202 336 312522 1169540 15641 922 2387
0 1786 27782 27767 130818 257474
862 2948 26358
2009 2008 14851 12433 3 2 0 0 0 0 6596 5389 1018 1049
0 0 4 4 654 0 39 102 104 103 2131 2373 172 142 0 0 3 1 38 56 3783 2802
9 7 73 110 1 1 0 0 137 191 0 0 0 0 0 1 63 60 11 18 2 0 10 22
丙类传染病合计
流行性感冒 流行性腮腺炎 风疹
急性出血性结膜炎 麻风病 斑疹伤寒 黑热病 包虫病 丝虫病
其它感染性腹泻病 手足口病 2398833 198381 299329 69860 13707 424 2764 509 2676
0 655658 1155525 1721595 41692 310826 120354 22743 395 2398 500 3033
0 730699 488955 416 13 1 0 0 0 0 0 0 0 49 353 189 3 2 1 0 1 0 0 0 0 56 126
(二)血吸虫病防治。2009年底, 全国血吸虫病流行县(市、区)454个;累计达到血吸虫病传播消灭标准的县(市、区) 265个;年底实有病人36.6万人,比上年减少4.7万人;年内治疗病人45.0万人。
(三)地方病防治。2009年底,全国克山病病区县数327个,累计控制(消除)县257个,现症病人4.01万人;大骨节病病区县366个,累计控制(消除)县213个,现症病人69.45万人;碘缺乏病防治工作县(区)2784个,现症病人36.76万人。地方性氟中毒(饮水型)病区县数1137个,控制县数185个,氟斑牙病人2293.37万人,氟骨症病人136.76万人;地方性氟中毒(燃煤污染型)病区县数188个,控制县数26个,氟斑牙病人1555.28万人,氟骨症病人190.78万人。
(四)农村改水改厕。截止2008年底,全国累计农村改水受益人口9.03亿人,改水受益人口占农村总人口94.34%。农村自来水普及率为68.4%,比上年增加2.9个百分点。农村累计使用卫生厕所16055.8万户,其中:当年新增卫生厕所791.9万户。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63.2%,比上年增加3.5个百分点。
七、妇幼卫生
(一)妇幼保健。20009年,孕产妇产前检查率92.2%,产后访视率88.7%。与上年比较,产前检查率、产后访视率有所上升(见表13)。 2009年住院分娩率为96.3%,其中:市98.5%,县94.7%。与上年比较,住院分娩率增加1.8个百分点,其中:市增加1.0个百分点,县增加2.4个百分点。2009年,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达77.2%,比上年增加2.2个百分点。
表13 孕产妇及儿童保健情况
2009 产前检查率(%) 92.2 产后访视率(%) 88.7 住院分娩率(%) 96.3 市 98.5 县 94.7 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 77.2
2008 91.0 87.0 94.5 97.5 92.3 75.0
(二)儿童死亡率。据妇幼卫生监测统计,2009年,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17.2‰,其中:城市7.6‰, 农村21.1‰;婴儿死亡率13.8‰,
其中:城市6.2‰, 农村17.0‰;新生儿死亡率9.0‰,其中:城市4.5‰, 农村10.8‰。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较上年下降。
(三)孕产妇死亡率。据妇幼卫生监测统计,2009年孕产妇死亡率为31.9/10万,其中:城市26.6/10万, 农村34.0/10万。城市孕产妇主要死因构成:产科出血占27.9%、羊水栓塞占11.6%、妊高征占12.8%、合并心脏病占2.3%。农村孕产妇主要死因构成:产科出血占28.2%、羊水栓塞占15.4%、妊高征占9.8%、合并心脏病占9.5%。孕产妇死亡率较上年下降。
表14 监测地区孕产妇和儿童死亡率
孕产妇死亡率(1/10万)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婴儿死亡率(‰) 新生儿死亡率(‰)
合计 2008 2009 34.2 31.9 18.5 17.2 14.9 13.8 10.2 9.0
城市 2008 2009 29.2 26.6 7.9 7.6 6.5 6.2 5.0 4.5
农村 2008 2009 36.1 34.0 22.7 21.1 18.4 17.0 12.3 10.8
八、卫生监督
(一)公共场所卫生监督。2009年,全国公共场所卫生被监督单位102.0万个,从业人员519.5万人,持健康证人数占96.5%。对公共场所进行经常性卫生监督249.2万户次,合格率为90.4%。依法作出卫生行政处罚并结案3.6万件。
(二)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2009年,全国生活饮用水卫生(供水)被监督单位7.0万个,从业人员33.0万人,持健康证人数占81.3%。生活饮用水经常性卫生监督19.3万户次,合格率为85.6%。对涉水产品进行抽样监测4656件,合格率93.1%。
(三)消毒产品卫生监督。2009年,全国消毒产品被监督单位5796个,从业人员8.4万人,有效卫生许可证5796份。消毒产品经常性卫生监督43.4万户次,合格率为92.6%。对46.7万件消毒产品进行监测,合格率为94.3%。
(四)学校卫生监督。2009年,全国被监督学校28.5万所,60.9%的学校已建立学生健康档案,77.3%的学校开设健康教育课,78.3%的学
校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依法作出卫生行政处罚并结案2720件。
(五)职业卫生监督。2009年,全国职业卫生被监督单位24.1万个,职工总数3515.0万人,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人数占34.7%。依法作出卫生行政处罚并结案6449件。
(六)放射卫生监督。2009年,全国放射卫生被监督单位5.1万个,职工总数796.5万人,放射工作人员占3.0%,放射工作人员持证上岗率82.9%。依法作出卫生行政处罚并结案2211件。
(七)医疗服务、采供血和传染病防治监督。2009年,依法对医疗服务作出卫生行政处罚并结案9.2万件,其中未取得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3.6万余户次,诊疗活动超出登记范围1.4万件,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1.4万件。依法对采供血作出卫生行政处罚并结案116件,依法对传染病防治作出卫生行政处罚并结案2.9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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