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学校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工作,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根据教育部、公安部制定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联席会议职能
统筹协调学校周边环境安全工作,研究解决学校安全工作中的有关问题。联席会议按照加强业务指导、协调各方力量、交流情况经验、研究发展措施、督促政策落实的要求,由各成员单位负责督促、检查、指导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有关学校安全工作政策措施的落实,解决处理学校重大安全问题。 二、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镇派出所、交警队四中队、镇食药监所、镇安监站、镇中心校等任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镇中心校负责日常工作。
三、工作规则和工作要求
(一)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例会。根据需要或按领导指示,可以临时召集会议。
(二)联席会议例会的主要内容要形成纪要,会议决定的事项,按照部门职能,分工负责,具体落实。
(三)各成员单位要积极参加联席会议,相互配合,充分发挥 联席会议的作用。 四、成员单位职责
(一)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做好辖区内布局、规划及安全设施设置;对民办学校办学资质、办学条件、园舍安全等方面提出建议意见;加强对辖区内学校的日常监管。
(二)积极开展“警校共建”,建立和落实学校安全长效工作机制。
(三)建立和落实涉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实行倒查制和问责制。 (四)检查、指导学校保卫工作,指导学校做好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并协助制定应急预案。
(五)加强校园及周边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的治安管理。 (六)加强学校校园网的安全管理工作,指导、督促学校校园网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措施;发现、封堵、删除、查处网上有害信息,依法打击利用互联网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 (七)加大对校园及周边火灾、治安隐患事故的排查力度,开展经常性的校园及治安秩序的专项整治。
(八)加大对校园及周边交通隐患事故的排查力度,开展经常性的校园及周边交通专项整治。
(九)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强化学校安全工作信息
化管理,建立安全预警机制和防险救灾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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