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考核制度
幼儿园各岗位绩效考核以《幼儿园工作规程》为依据,成立幼儿园考核小组,拟定考核方案,依据各类人员岗位职责进行考核。考核分为日常考核和学期考核。具体考核内容包括:师德表现、业务水平和工作实绩。考核要着眼于实际工作效果,帮助保教人员发现和解决问题,不断提高保教能力和水平。为加强教职工的考核管理,特制定各类人员考核细则:
保教人员考核内容:
1、师德表现:
(1)履行职责;
(2)家长满意度(服务态度、服务质量)。
2、业务水平:
(1)专业知识技能水平;
(2)教学组织能力;
(3)卫生保健专业知识水平;
(4)保育工作能力。
3、工作实绩:
(1)保教任务完成情况及效果;
(2)园内外各类活动成绩;
(3)参与教科研工作及论文撰写成绩。
(4)教育笔记、家访记录和学习笔记完成情况。
☆行政人员考核:
对园办人员考核由干部处、幼教办组织实施。
☆考核原则1、客观性原则:考核要从客观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对考核对象做出全面、科学、客观、合理的评价。
2、公平性原则:严格按照考核标准、程序、办法进行,对每位保教人员要一视同仁,不偏不倚,不徇私情。
3、准确性原则:在客观、公正的基础上,做出与实际表现相符的评价。
☆考核办法1、考核小组、领导评价2、日常考核与阶段性考核相结合☆考核结果建立教职工考核档案,考核资料存档,将考核结果作为教职工岗位、工资、职务晋升及奖惩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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