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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完劳动合同单位都给收走了单位会承担什么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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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完劳动合同单位都给收走了单位承担的责任是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合同盖章后,劳动者本人和用人单位要各保管一份。劳动合同是发生劳动争议时,劳资双方可出具的最直接、最有效的法律凭证。在办理的工伤案件时,因劳动者手头没有劳动合同,在要求用人单位赔偿遭到拒绝的案例不在少数。有的企业在合同签订后,把两份合同都收走,发生争议时,劳动者手里没有合同,单位可以不承认有此人。

劳动仲裁时效中断的情形有:

1、一方当事人通过协商、申请调解等方式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的;

2一方当事人通过向有关部门投诉,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人民起诉或者申请支付令等方式请求权利救济的;

3、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的。

劳动仲裁中劳动者可收集证据如下:

1、可以自行保存好自己手上的证据,包括劳动合同、工作证、员工证、工资条、社保缴费证明、相关聊天记录、公司内部相关通知等;

2、向同事收集相关证人证言;

3、向工商部门获取用人单位的工商注册信息资料;

4、其他与自己主张有关的证明材料。如果是劳动者无法提供的,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有关证据,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供。

综上所述,劳动合同签订者与公司未各执一份,签订者在此期间受到一定损失的公司需进行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八十一条

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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