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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企主动离职有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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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主观:

离职职赔偿,对于很多工作人员来说,并不陌生。公司违约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的,自己被迫辞职能获得公司的赔偿,这大家都很好理解。但是,自己主动离职,公司会不会赔偿呢?你可能会存在疑惑。

一、因用人单位过错,自己单方面辞职的,公司要赔偿

用人单位有以下过错情形之一,导致劳动者行使单方即时解除权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①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②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③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④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⑤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⑥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⑦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规强制性规定的;

⑧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

⑨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⑩法律、行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二、自己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的,公司要赔偿

劳动合同期满前,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公司续订条件低于原合同的,自己辞职的,公司要赔偿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的,用人单位虽同意续订劳动合同,但续订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各项劳动条件低于原劳动合同中的约定条件,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者自己辞职的,在满足上述情形下,公司是要赔偿的。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来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而上面所说的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一条

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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