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观:
一、劳务派遣签订合同是跟谁签订
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被派遣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最好是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不要去和劳务派遣公司签。
因为和劳务公司签合同,相当于使用劳动派遣,对用人单位极大的有利,对劳动者极大的不利。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 ( 以下简称《劳动法》 ) 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根据这个协议,劳动者加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成为该单位的一员,承担一定的工种、岗位或职务工作,并遵守所在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和其他规章制度。
用人单位应及时安排被录用的劳动者工作,按照劳动者提供劳动的数量和质量支付劳动报酬,并且根据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保证劳动者享有劳动保护及社会保险、福利等权利和待遇。
二、劳务服务公司和劳务派遣公司的区别在哪
劳动服务公司和劳动派遣公司是不同的,两者的区别如下:
1 、是否订立劳动合同
劳务派遣组织必须与劳务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
劳务中介不需要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2 、提供的服务不同
劳务中介组织主要是通过向企业和劳动者提供劳务信息服务,并收取一定的劳务中介费用。
劳务派遣则需要劳动者提供劳动。
3 、所处的位置不同
劳务派遣合同中的劳务派遣方是劳动合同的签订方.其必须同劳动者也就是被派遣方签订劳动合同。
劳务中介机构(劳务经纪人)与求职方和求才方都是暂时的居间经济关系,为双方提供服务并向双方或单方收取中介服务费。
4 、适用的法律不同
劳务派遣组织与劳务人员是企业和员工的关系,其相互关系调整适用《劳动合同法》。
三、什么是劳动派遣
劳务派遣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用工单位向派遣机构支付一笔服务费用的一种用工形式,又称人力派遣、人才租赁、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雇员租赁。
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发生于派遣劳工与要派企业 ( 实际用工单位 ) 之间,要派企业向劳务派遣机构支付服务费,劳务派遣机构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务派遣起源于 20 世纪的资本主义国家美国,后传至法国、德国、日本等国。 90 年代在我国国有企业劳动制度改革中,出现了为安置下岗职工而产生的劳务派遣,可跨地区、跨行业进行,现年薪通常为 5 万 -10 万。
法律客观:
《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
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劳动合同法》
第六十三条
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劳动合同法》
第六十五条
被派遣劳动者可以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的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
第六十六条
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