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方愿意将其有权处分的、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的资产作为质押物,向乙方申请借款。甲乙双方遵照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借款事项
1.1借款金额:人民币
1.2借款期限:监管期限:天(自自年万元整(大写)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邮政编码:_________
1.3综合管理费率:_
(1)计费方法:按每个月30天、每年360天计算。
(2)计算公式为:综合管理费=本合同规定的费率____借款金额____实际占用天数。(实际占用天数从放款日开始计算)
1.4借款利率:_____
1.6甲方将其在
第二条质物
2.1甲方用作质押的资产是指在上述账户内的证券交易所流通的人民币普通股票(股)、证券投资基金、企业债券、国债、以及资金(以下统称证券)。用
质押借款的股票原则上应业绩优良、流通股本规模适度、流动性较好,监管账户内以下几种股票不作为质押物:
(1)上一年度亏损的上市公司股票。
(2)证券交易所停牌或除牌的股票。
(3)证券交易所特别处理的股票。
2.2甲方账户内的自有资产市值给乙方,质押率为_____万元(包括股票和资金),甲方将其中的万元资产质押万元;%。
甲方并授权乙方对该账户进行监管,乙方监管资产总额为(计息方法同上)。营业部开设的资金账户和对应的上海股东账户深圳股东账1.5借款期不足5日的,按5日收取有关费用。提供给乙方,用
监管和在必要时处分质押物,乙方提供资金供甲方使用并进行监管。
(1)质押率=借款本金/质押证券市值____100%。
(2)质押证券市值=∑质押证券数量____前日证券收盘价+资金。
2.3在质押合同生效期间,甲方可置换质押物。如果甲方买入本协议
2.1款规定的股票,其市值不计入监管资产总值。
第三条借款的偿还
3.1甲方按当票约定的时间和金额,向乙方支付借款的综合管理费,在合同约定的借款到期日一次性归还本金及欠缴的管理费、利息。(双方可商请证券营业部从甲方资金账户代收)
3.2甲方需要延长借款期限,应在借款到期前5日内,向乙方提出申请,经乙方同意后,在借款到期后5日内办理续当手续;
3.3甲方可提前或按借款合同的约定偿还借款本、息、费。在甲方清偿借款本、息、费后,借款合同自行终止。甲、乙双方向证券营业部提供的《客户承诺书》、《授权委托书》同时自行终止;
第四条质权的行使
4.1甲、乙双方为控制因股票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特设立警戒线系数140%,警戒线市值元和平仓线系数120%,平仓线市值(1)警戒线市值=借款本金____140%(2)平仓线市值=借款本金____120%
4.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单方面处分质押物。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乙方可单方面处分质押物并收回借款本金、管理费、利息,乙方可以持甲方预留的清密通知单、身份证复印件、股东卡复印件等凭单修改交易密码和资金密码,并对监管账户内的证券进行平仓和划拨资金。因乙方行使上述权限导致监管账户发生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1)监管账户内的监管资产总额降至警戒线市值时,甲方应
下个交易日向监管账户增加资金或股票,避免使监管资金总额少 警戒线市值。
(2)如乙方不及时补足资金或股票,致使监管资产总额低 平仓线市值时,视同甲方已授权乙方
此交易日起平仓处置全部监管资产,并可以把当日证券交易所挂牌的最低委托买入价作为平仓委托价,如当日未能全部成交,依次顺延,直至监管账户上的资金余额足以支付借款本金及应缴管理费、利息。
第九条甲方在本合同
第三条规定期限内不能取得__________公司董事会同意质押或者在本合同签订前已将股权出质给第三者的,乙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本息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第十条本合同是所担保贷款合同的组成部分,经双方签章并自股权出质登记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