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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路桥收费需要专项清理.

2020-10-27 来源:化拓教育网
城市路桥收费需要专项清理

广西防城港市在城外一条烂泥路上设立收费站,引起当地群众不满。收费站工作人员及相关部门称,收费站收取的不是这条烂泥路的通行费,不是公路收费,而是收取防城港市的“进城费”,属于城市路桥收费项目,并称这个收费站的设立方便了群众。(11月1日《济南时报》)

“烂泥路”无疑是最夺人眼球的看点,记者的质疑、群众的抱怨都集中于此,但冷静分析,“烂泥路”其实并非问题的关键———既然收取的是进城费,在漂亮马路上收与在丑陋马路上收有什么区别?真正让人沮丧的是,如果防城港市相关部门的回应属实,则这个设立于烂泥路上的收费站并不违规。

为何?依照《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对利用贷款集资建设的大型桥梁、隧道等,可以在一定的期限内向过往车辆(军用车辆除外)收取通行费,用于偿还贷款或者集资款……收取通行费的范围和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防城港市内应该有桥梁、隧道之类,即使没有,规定中的“等”字还可任意阐释,直至阐释为市内的马路、街道。总之,有了这条规定,收取城市路桥费便有了法规依据。

城市路桥费极具地方特色:有的城市收,有的城市不收;有的叫路桥费,有的叫通行费。城市路桥收费看上去有法可依,但个中问题多多:其一,车主已经缴纳了这税那费,当他们占用市内道路时,为什么要另行缴纳城市路桥费?市内路桥属于市政工程,具有明显的公益属性,理应由政府投资修建,供市民免费通行。其二,地方政府财力有限,那么向车主收取的税费用在了哪里?没有明白账,民众无从监督。其三,向本地车辆收取年费,不管车辆每年行驶多少公里、占用多少道路资源,都按同一标准收费,其合理性令人怀疑。其四,向外地车辆收取进城费,以邻为壑,画地为牢,人为制造条块分割,阻碍物流,推高物价。其五,公路尚有全国统一的收费期限,城市路桥收费期限则由省级政府确定,往往就长不就短,收费绵延无绝期。

眼下,公路收费问题已经引起高度关注,为期一年的全国公路收费专项清理工作正在进行,而城市路桥收费同样积弊丛生,几成顽症,同样应当引起关注。依笔者之见,对城市路桥收费也应该来一次大规模的专项清理,该取消的取消,该降低的降低,并制定若干新规矩,废除不合理的老规矩。比如,公路全面免费可能还是奢望,但随着政府财力增强,城市内的路桥总该实行免费通行;即使收费,总得有个明确合理的收费期限,以还清贷款、收回成本为准;收费去向应向社会公开,杜绝挪作他用;收费标准的制定应征求民众意见,或经地方人大立法程序,不能由政府部门自说自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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