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典法规定租赁合同最长期限是20年。
出租人与承租人在订立租赁合同或续签租赁合同时,合同中约定租赁期限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出20年的部分将视为无效。
租赁合同签署内容如下:
1、合同中要写清楚当事人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2、租聘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及设施状况;
3、租赁用途及租赁期限;
4、租金及交付方式;
5、房屋修缮责任;
6、如中途需转租的条款;
7、变更和解除合同的条件;
8、违约责任;
9、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综上所述,自行租房的应查看所租房屋的房产证以及房东的身份证明等,如果通过中介租房,需要查看中介机构与房东的委托代理协议,了解中介机构的代理时间。签订租房合同时,出租人与承租人的权利与义务需要分清。需要特别留意的点有:房租、水电费、燃气费、有线电视费等如何缴纳、什么时候缴纳房租、付款方式是什么、房屋设施如果非人为损坏应该由谁负责维修,若房东提前终止合同该如何赔偿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