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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房子拆迁证据保全公证的相关主体是谁?

来源:化拓教育网

房屋拆迁证据保全公证申请需提交身份证明、资格证明、拆迁许可证明、所有权及使用人证明、补偿安置方案证明、限期拆迁决定或公告,并可能需要其他相关材料。

法律分析

房屋拆迁证据保全公证申请人可以是拆迁人或被拆迁人,房屋拆迁主管部门也可以作为申请人。上述申请人可以委托他人代为提出公证申请。房屋拆迁证据保全公证由被拆迁房屋所在地公证处管辖。

申请人应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身份证明;申请人为法人的,应提交法人资格和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被拆迁人为公民个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

(二)资格证明;拆迁人应提交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核发的拆迁许可证明;接受拆迁委托的被委托人应提交房屋拆迁资格证书;被拆迁人应提交作为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所有人(包括代管人、国家授权的国有房屋及其附属物的管理人)和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的使用人的证明;

(三)拆除有产权纠纷的房屋,提交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批准的补偿安置方案的证明;

(四)实施强制拆迁的房屋,提交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作出的限期拆迁的决定或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限期拆迁的公告;

(五)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有关材料。

拓展延伸

房屋拆迁证据保全公证的申请程序及相关主体

房屋拆迁证据保全公证是指在房屋拆迁过程中,为了确保相关证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由相关主体向公证机构提出申请,通过公证机构对相关证据进行保全的程序。申请程序一般包括向公证机构递交申请书、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支付相应费用等步骤。相关主体可以是房屋拆迁的业主、拆迁补偿协议的签订方、拆迁补偿协议的受益方等。公证机构将根据申请人提供的证据材料进行保全,并出具公证书作为证据的有效支持。房屋拆迁证据保全公证的申请程序及相关主体的确立,有助于维护拆迁过程的公正性和合法性,保障各方权益的合法性和可信度。

结语

房屋拆迁证据保全公证,旨在确保拆迁过程中相关证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申请人可以是拆迁人、被拆迁人或拆迁主管部门。申请人需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明、资格证明等相关材料。公证机构将根据申请人提供的证据材料进行保全,并出具公证书作为有效支持。该程序有助于维护拆迁过程的公正合法,保障各方权益的合法性和可信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二十七条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

第二十八条公证机构办理公证,应当根据不同公证事项的办证规则,分别审查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身份、申请办理该项公证的资格以及相应的权利;

(二)提供的文书内容是否完备,含义是否清晰,签名、印鉴是否齐全;

(三)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合法、充分;

(四)申请公证的事项是否真实、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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