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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等级的认定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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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伤等级的认定是怎样的?

工伤等级的认定是根据伤残的程度划分为1级到10级伤残。伤残的等级分为一级到十级伤残。

一级伤残划分依据

a.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别人帮助或采用专门设施,否则生命无法维持;

b.意识消失;

c.各种活动均受到而卧床;

d.社会交往完全丧失。

二级伤残划分依据

a.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

b.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动;

c.不能工作;

d.社会交往极度困难。

三级伤残划分依据

a.不能完全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

b.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室内的活动;

c.明显职业受限;

d.社会交往困难。

四级伤残划分依据

a.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间或需要帮助;

b.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居住范围内的活动;

c.职业种类受限;

d.社会交往严重受限。

五级伤残划分依据

a.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偶尔需要监护;

b.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就近的活动;

c.需要明显减轻工作;

d.社会交往贫乏。

六级伤残划分依据

a.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偿,条件性需要帮助;

b.各种活动降低;

c.不能胜任原工作;

d.社会交往狭窄。

七级伤残划分依据

a.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严重受限;

b.短暂活动不受限,长时间活动受限;

c.工作时间需要明显缩短;

d.社会交往降低。

八级伤残划分依据

a.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b.远距离流动受限;

c.断续工作;

d.社会交往受约束。

九级伤残划分依据

a.日常活动能力大部分受限;

b.工作和学习能力下降;

c.社会交往能力大部分受限;

十级伤残划分依据

a.日常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b.工作和学习能力有所下降;

c.社会交往能力部分受限。

二、对工伤认定等级不服怎么办

当事人对伤残评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评定书后十五日内,向上一级机关申请重新评定。上一级机关在接到重新评定申请书后三十日内,应当作出重新评定的决定。

按照不同的情况,需要将工伤划分为不同的等级,其中等级不同自然意味着实际的赔偿是不一样的。但在对工伤鉴定结果不服的情况下,劳动者可以向上一级机关申请重新评定。上一级机关在接到重新评定申请书后三十日内,应当作出重新评定的决定。

在当代的社会,对于工作性的伤害进行等级的划分是有利于进行赔偿的,因为伤残等级的不同将会直接的影响到伤残赔偿金数额确定,当然了,对于工伤认定的等级不满意的,这个时候,也是可以在接到评定书的之后15天时间,向上级机关申请重新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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