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固体药品的取用
取用原则:
1.“三不”原则:取用时不用手接触药品,不要把鼻孔凑到容器口去闻药品的气味,
不得尝任何药品的味道。
2.节约原则:按规定用量取用。若没有说明用量,一般取最少量:液体,
3.处理原则:实验用剩的药品既不能,也不要带出实验室,要放在指定的容器里。
Ⅰ固体药品的取用
粉末状固体用取;块状固体用取;取用时先将试
管,再,最
Ⅱ液体药品的取用
(1)倾倒液体药品
(2)量取一定量的液体药品
1.量筒必须。
2.读数时视线要与保持水平。
3.量筒(有,没有)零刻。
4.精确到ml。
(3)少量液体的取用
1.使用滴管时,滴管不能,也不能
2.取液后的滴管应保持在上,不要
3.用过的滴管要立即用清水冲洗干净(滴瓶上的滴管不用冲洗)。
二.物质的加热
注意事项:
1.三禁止:
2.酒精灯内的容量.
3.用点燃酒精灯。
4.用盖灭酒精灯。
5.酒精灯内的酒精洒出来着火需要用扑灭。
酒精灯的火焰分为,,。其
中温度最高,加热物体用。
Ⅰ固体物质的加热
试管口;
加热物质要先,再用集中加热;
试管夹在距试管口处。
Ⅱ液体物质的加热
液体不超试管容积的,先把外壁水擦干,
试管夹夹持在离试管口处,管口向倾斜,
管口不朝有人方向,均匀预热试管后,用集中在试管底部加热;
三.洗涤仪器
洗涤试管用;
洗涤干净的标准是
四.托盘天平
左物右码
物体的质量=+
称量干燥的固体药品时,应在两个托盘上各放一张相同质量的纸,然后把药品放
在纸上称量。
易潮解的药品,必须放在玻璃器皿上(如:小烧杯、表面皿)里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