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拓教育网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单位侵犯劳动者权益的行为

单位侵犯劳动者权益的行为

来源:化拓教育网

用人单位侵犯劳动者人身权的行为主要有:

1、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

2、违章指挥或者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

3、侮辱、体罚、殴打、非法搜查或者拘禁劳动者;

4、劳动条件恶劣、环境污染严重,给劳动者身心健康造成严重损害。

用人单位出现以上情形之一的,将由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如果出现第一项或第三项情形时,机关将对责任人员处以十五日以下拘留、罚款或者警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如果用人单位因以上行为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还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那劳动者因此辞职,单位不支付赔偿金该怎么办呢?

这种情况可以继续和公司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话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投诉处理不了的话,那么就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了,对劳动仲裁结果不满意的话,还可以向提起诉讼来解决。

一、劳动仲裁流程如下:

1、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申诉书以及相关材料;

2、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是否受理;

3、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后五日内向被申请人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4.被申请人提交答辩书;

5、仲裁庭开庭审理、调解;

6、做出裁决。

二、申请劳动仲裁需要提供的材料如下:

(1)劳动仲裁申请书;

(2)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资料;

(3)劳动者的身份证复印件;

(4)证据资料。(如劳动合同、工资单、工牌、上班打卡记录、同事的证人证言等)。

综上所述,用人单位存在侵害劳动者权益的行为时,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相应的赔偿金,如果单位不支付的话,可以通过协商、投诉或者仲裁等方式进行维权,您学会了吗?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二)违章指挥或者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三)侮辱、体罚、殴打、非法搜查或者拘禁劳动者的;

(四)劳动条件恶劣、环境污染严重,给劳动者身心健康造成严重损害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条 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提起诉讼。 该内容由 王金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