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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钱公司的股东有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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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欠钱,股东仅以其出资额或认购的股份为限承担责任。但如果股东滥用其股东权利,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构成股东人格否认的,则股东要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一、公司过户给别人有什么问题

公司过户给别人以后一般无责任。但如果过户后成为新公司的股东的,则需要对公司承担股东出资义务,以认缴出资额对公司承担责任;或者作为股东滥用权利,构成法人人格否认的,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否则都是该公司承担责任。

二、公司人格否定有哪些条件

公司人格否认,又称公司法人人格否认,是指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来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时,债权人可以越过公司的法人资格,直接请求滥用公司人格的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法律制度。公司人格否认的适用条件是:

1、只有在股东实施了滥用公司法人地位及股东有限责任的行为,且该行为严重损害了公司债权人利益的情况下,才能适用。损害债权人利益,主要是指股东滥用权利使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公司债权人的债权。

2、只有实施了滥用法人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行为的股东才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而其他股东不应承担此责任。

3、公司人格否认不是全面、彻底、永久地否定公司的法人资格,而只是在具体案件中依据特定的法律事实、法律关系,突破股东对公司债务不承担责任的一般规则,例外地判令其承担连带责任。

三、法人死了债务股东还吗

首先法人是组织,不存在死亡的问题,能够死亡的只有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自然人。

法定代表人死亡的,股东一般不需要承担公司债务的偿还责任,公司的债务由公司用公司的资产来承担。至于股东,一般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但如果股东存在滥用公司法人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等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形的,则需要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需要承担公司债务的偿还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四条

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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