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诽谤诬陷罪的处理

2021-05-20 来源:化拓教育网

(一)捏造的犯罪事实情节严重的;(二)诬告陷害的手段恶劣的;(三)严重影响了司法机关的正常工作的;(四)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诽谤罪立案的条件:(一)须有捏造某种事实的行为。(二)须有散布捏造事实的行为。(三)诽谤行为必须是针对特定的人进行的。(四)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必须属于情节严重的才能构成本罪。

一、侮辱和诽谤罪区别都有哪些

这两种犯罪所侵犯的客体,都是他人的人格和名誉。不同之处主要在于:

(1)侮辱不是用捏造的方式进行,而诽谤则必须是捏造事实。

(2)侮辱含暴力侮辱行为,而诽谤则不使用暴力手段。

(3)侮辱往往是当着被害人的面进行的,诽谤则是当众或者向第三者散布的。

诽谤罪的构成要件是:

(一)主体要件

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单位不能构成犯罪主体。

(二)主观要件

本罪主观上必须是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散布的是足以损害他人名誉的虚假事实,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损害他人名誉的危害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的发生。

(三)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名誉权。

(四)客观要件

本罪在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捏造并散布某种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1)须有捏造某种事实的行为,即诽谤他人的内容完全是虚构的。

(2)须有散布捏造事实的行为。所谓散布,就是在社会公开的扩散。散布的方式基本上有两种:一种是言语散布;另一种是文字,即用大字报、小字报、图画、报刊、图书、书信等方法散布。

“足以贬损”,是指捏造并散布的虚假事实,完全可能贬损他人的人格、名誉,或者事实上已经给被害人的人格、名誉造成了实际损害。

(3)诽谤行为必须是针对特定的人进行的,但不一定要指名道姓,只要从诽谤的内容上知道被害人是谁,就可以构成诽谤罪。

(4)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必须属于情节严重的才能构成本罪。

情节严重,主要是指多次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捏造事实造成他人人格、名誉严重损害的;捏造事实诽谤他人造成恶劣影响的;诽谤他人致其精神失常或导致被害人自杀的等等情况。

二、网络侵犯名誉权立案标准

网络侵犯名誉权性质严重的,不是简单的民事侵权,可能涉嫌诽谤罪,受害人应当去公安机关报案,符合下面的条件,公安机关会立案处理,当做刑事案件侦办。根据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满足下列条件的即构成诽谤罪:

(一)须有捏造某种事实的行为。

(二)须有散布捏造事实的行为。

(三)诽谤行为必须是针对特定的人进行的。

(四)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必须属于情节严重的才能构成本罪。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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