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生子女证》是国家发给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的一种荣誉。根据规定,2015年12月31日前生育一个子女且办理了证书的夫妻,仍可享受奖励待遇;2015年12月31日前生育一个子女且子女未满18周岁的夫妻可在2016年6月30日前申请办理证书;遗失证书可补办;2016年1月1日后再生育的夫妻证书作废,不再享受奖励待遇;2016年1月1日后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不再办理证书,不享受奖励待遇。
法律分析
一、独生子女证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在2002年9月1日前称《独生子女证》(有地区称《独生子女光荣证》),是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作为一种荣誉。
二、可以补办独生子女证吗
(1)2015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经生育一个子女且办理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自愿不再生育的夫妻,仍按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惠待遇;
(2)2015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生育一个子女、自愿不再生育、且子女未满18周岁的夫妻,可在2016年6月30日前向一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凭证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待政策。2016年7月1日之后不再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3)2015年12月31日及以前生育一个子女,办理过《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且遗失的,一直可以补办。必须出具领取过《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证明材料或享受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待的证明。
(4)2015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经生育一个子女且办理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2016年1月1日及以后再生育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作废,停止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惠待遇,已享受的不退回;
(5)2016年1月1日及以后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不再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惠待遇;
拓展延伸
如何申请独生子女证?
申请独生子女证的具体步骤如下:首先,准备好申请所需的材料,包括申请表、本人身份证明、父母身份证明、户口本等。其次,前往当地计划生育部门或相关部门,咨询申请流程并领取申请表。然后,填写申请表格,确保填写准确无误。接下来,将申请表及所需材料一同递交至指定的部门,并按要求缴纳相关费用(如有)。最后,耐心等待审核结果,一般审核时间为一周至一个月不等。若审核通过,您将获得独生子女证,若未通过,可根据部门提供的反馈意见进行补充材料或重新申请。请注意,具体的申请流程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您在申请前与当地相关部门进行确认。
结语
《独生子女证》是一种国家荣誉,发给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根据规定,2015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办理该证的夫妻可继续享受相关优惠待遇。而2016年6月30日前生育一个子女、且子女未满18周岁的夫妻也可申请领取该证。如果证件遗失,可以一直补办,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然而,2016年1月1日及以后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将不再办理该证,也不享受相关优惠待遇。具体申请步骤请向当地计划生育部门咨询。请注意,申请流程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事先确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2021修正):第四章 奖励与社会保障 第三十二条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对上述人群的生活、养老、医疗、精神慰藉等全方位帮扶保障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九条 婴儿出生后,在申报出生登记前死亡的,应当同时申报出生、死亡两项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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