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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标准离婚需要什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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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离婚可以协议离婚也可以诉讼离婚。

协议离婚的手续如下:

1、双方向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申请;

2、提交相关材料;

3、登记机关进行审查;

4、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诉讼离婚的手续如下:

1、原告向人民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

3、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

4、人民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5、被告自收到人民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

6、开庭审理;

7、调解或者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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