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如果当事人已经领取了户口迁移证的,是不可以的:原籍所在地的常住户口,在当事人领取迁移证时,就已经注销;当事人未办理落户手续的,在户口迁入地也不会有当事人的户籍信息;当事人应尽快办理落户手续,否则会成为无户口人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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