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用人单位解除与的劳动关系(辞退)分以下三种情况,自己对照下属于哪种情况,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而没有支付给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1、用人单位与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理由,也没有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的,没有《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的本人工资;
2、用人单位与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的,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1个月本人工资,符合《劳动合同法》40条,没提前通知的还可以要求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
3、存在《劳动合同法》第39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与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也不需要提前通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