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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州冕宁县关于产假的新规定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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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规定,符合生育子女条件的夫妻,女方可延长产假60天,男方可休护理假20天。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难产增加15天,多胞胎每增加1个婴儿增加15天。流产方面,怀孕未满4个月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享受42天产假。产假和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法律分析

正常产假98天,最多可休158天。

法律规定:

《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六条: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法律、法规规定外,延长女方生育假6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20天。生育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拓展延伸

凉山州冕宁县实施的产假有哪些具体规定?

凉山州冕宁县实施的产假具体规定如下:女职工享受产假期为98天,其中包括产前假、产假和产后假。产前假为15天,产假为98天,产后假为15天。产假期间,女职工享受工资待遇不变,由单位支付;同时,享受国家规定的生育津贴。产假期满后,女职工有权申请延长照顾假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期间享受基本工资的80%。产假结束后,女职工有权享受哺乳假期,每天1小时,至宝宝满1周岁。此外,凉山州冕宁县还鼓励企业提供更长的产假期,并提供相应的经济补贴。以上是凉山州冕宁县产假的具体规定。

结语

根据凉山州冕宁县的产假规定,女职工享受98天的产假,包括15天的产前假、98天的产假和15天的产后假。在产假期间,女职工的工资待遇不变,并享受国家规定的生育津贴。产假结束后,女职工还有权申请延长照顾假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期间可享受基本工资的80%。此外,凉山州冕宁县鼓励企业提供更长的产假期,并提供相应的经济补贴。以上是凉山州冕宁县产假的具体规定。

法律依据

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 第六条 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应当在工作日补假。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则不补假。

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 第二条 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

(一)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二)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三)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四)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五)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六)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七)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 第四条 少数民族习惯的节日,由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地方,按照各该民族习惯,规定放假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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