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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擅自出售共有房产是什么原因?

2024-04-05 来源:化拓教育网

夫妻一方擅自出售共有房产后果具体如下:一般认定擅自出售不发生法律效力,是无效行为,同时,另一方有权追回房屋。但如果买受人为法定善意第三人的,买卖合同发生法律效力。另一方不得追回房屋。只能在离婚时主张过错一方予以赔偿。

一、车在老公名下可以私自卖掉吗

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名下的车辆不可以私自卖出,未经对方同意擅自处分共同财产的,对方有权请求宣告该处分行为无效。

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夫妻一方在处分共同财产时,另一方明知其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事后不得以自己未参加处分为由否认处分的法律效力。

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处分共同财产的,对方有权请求宣告该处分行为无效,但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即如果第三人不知道也无从知道夫妻一方的行为属于擅自处分行为的,该处分行为有效。一方因擅自处分行为给配偶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因一方擅自处分行为所负的债务,应由该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二、婚后财产转移该如何处理

婚后财产转移如下处理:

1、收集存折线索,写下开户银行,查询对方的转账记录,无论对方转账到哪里,何时转账;

2、收集收入状况线索,必要时律师调查;

3、转移一般物品:保留购物发票;

4、低价出售夫妻共同财产,利用关联企业恶意负债的,可以主张其行为无效;

5、制作虚假债务的:与债权人对质,询问细节,列出提问大纲,审查债务形成时间,必要时进行笔迹鉴定,审查债务用途和必要性等;

6、虚报费用:审查费用凭证,审查真实性、必要性和合理性,必要时向有关单位调查了解;

7、如果一方擅自出售夫妻共同财产或赠与第三人,另一方可以依法主张销售合同无效但第三人善意取得的除外,并可以追究对方的法律责任。

三、夫妻一方私自卖房,另一方有权要回吗

第一,如果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且仅登记为签订合同的一方所有,房屋买受方如属于善意第三人,其信赖利益应得到保障,即认定合同有效。

此时如果购房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卖房人或其配偶无权主张追回该房屋。如果购房人虽然是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但没有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则无法取得房屋所有权,只能向卖房人主张违约责任。

第二,如果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且仅登记为夫妻共有(按份或共同),此种情况下,一般应认定为合同无效,

但是存在例外情形,比如订立合同的一方持有另一方的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进行房屋买卖的;

夫妻另一方追认买卖合同的;

买受人举证证明夫妻另一方知道而未表示反对的;

买受人已经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价款,并占有使用房屋,夫妻另一方未在合理期间提出异议的,等等,上述几种情况都可以认定购房人有理由相信卖房人转让房屋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从而认定合同有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八条

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已办理不动产登记,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所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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