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保险公司拒赔重疾险需要证明受保人在购买保险时并未隐瞒或虚假陈述相关信息,且确诊为重疾。同时,保险公司应当承担相应的证明责任。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三十九条:保险人或者被保险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隐瞒或者虚假陈述与保险标的有关的情况,致使保险合同成立后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2.《保险法》第五十五条:保险人收到保险金给付请求后,在规定的期限内核定给付数额,应当将保险金一次性给付。保险人对保险单约定的保险标的范围、保险金额等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在核定给付数额前及时与被保险人协商或者请求人申请仲裁。
3.《医疗争议调解与处理条例》第十六条:“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诊疗职责,造成患者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综上所述,保险公司拒赔重疾险需证明受保人存在隐瞒或虚假陈述行为,同时确诊为重疾。保险公司应当承担相应的证明责任。在此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以通过与保险公司协商或请求仲裁解决争议。若保险公司存在过失,则可以向其追究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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