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撤销的法律后果是,企业应当重新进行设立登记。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登记相对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公司登记的,会被行政机关撤销登记。
一、公司建立登记法律效力怎样的
公司设立登记是指公司设立人按法定程序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经公司登记机关审核并记录在案,以供公众查阅的行为。公司设立登记的法律效力是:
1、取得法人资格。
2、取得从事经营活动的合法身份。
3、取得公司名称专用权。
二、吊销营业执照的情形有哪些
吊销营业执照的情形有:
1、行为人虚报注册资本而取得公司登记,情节严重的;
2、行为人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隐瞒重要事实而取得公司登记,情节严重的;
3、公司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
4、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
虚报公司注册资本,取得公司登记的,会被撤销公司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三、公司设立登记程序: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登记程序有:
1、申请名称预先核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由全体发起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2、申请设立登记。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由董事会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应当于创立大会结束后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3、发证。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凭公司登记机关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刻制印章,开立银行账户,申请纳税登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
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第一百八十一条
公司有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情形的,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
依照前款规定修改公司章程,有限责任公司须经持有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一百八十二条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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