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逆向行驶不一定要负全责。
2、右侧通行或者左侧通行是各国根据本国的实际情况制定的通行规则。在我国,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的原则,如果车辆逆行,则必然违反了交通规定。虽然逆行意味着一定的责任,但这并不意味着逆行就一定会被认定为全责,逆行就像超速、闯红灯、不走专用车道等违法行为一样,都属于过错情形的一种,在进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时候,会在综合交通事故中各行为主体的过错因素下进行判断。
3、实践中逆行一方必然会承担责任,但在责任认定时,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均有之。而且逆行的责任相对较重,承担全部责任、主要责任的占据多数。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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