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约定的情况下,逾期利息分情况处理:1、借款期限内的利息也未约定的,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承担逾期违约责任;2、约定了借款期限内利息的,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款期限内的利息给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前述情况下在借款人向人民法院主张时,法院应予以支持。即使是有约定的,也是受到限制的,即不能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如下:
第二十九条 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是以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为限。未约定逾期利率或者约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区分不同情况处理:(一)既未约定借期内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承担逾期还款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二)约定了借期内利率但是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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