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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人身民主权利犯罪是什么?

2020-06-17 来源:化拓教育网

侵犯人身民主权利犯罪指的是非法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的行为。这类犯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具体表现为公民的生命、健康、人身自由、名誉、人格以及选举权、被选举权等不受非法侵犯的权利。

一、杀人轻伤和打人重伤用法律怎么判刑

将人打成重伤的,涉嫌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地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是我国刑法中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的一种。故意伤害罪的犯罪客体是他人的身体健康。故意伤害自己身体健康的,一般不构成犯罪。但自伤行为损害了社会利益而触犯了其他刑法条文的,则构成犯罪。

二、检查院主要职能是什么?

检察院的主要职能:1、受理单位和个人的报案、控告、申诉、举报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自首。2、依法对贪污贿赂犯罪案件、国家工作人员渎职犯罪案件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与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进行侦查。

三、刑事犯罪包括哪些种类

刑事犯罪的种类主要包括:

1、危害国家安全罪;

2、危害公共安全罪;

3、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4、侵犯公民人身权利;

5、民主权利罪;

6、侵犯财产罪;

7、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8、其他犯罪。

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三十三条

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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