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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的项目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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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如下:

1、蔬菜、水果、谷类、豆类、麻类、糖料、坚果、薯类、棉花等;

2、新品种农作物的培育;

3、中药材种植;

4、林木的培植和栽种;

5、牲畜、家禽的饲养;

6、远洋捕捞;

7、浇灌、农业产品初加工、兽医、农业技术推广和维修等农、林、牧、渔项目;

8、林产品采集。

企业从事国家和禁止发展的项目,不得享受本条规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规定的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是指:

(一)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1.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

2.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

3.中药材的种植;

4.林木的培育和种植;

5.牲畜、家禽的饲养;

6.林产品的采集;

7.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

8.远洋捕捞。

(二)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1.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

2.海水养殖、内陆养殖。

企业从事国家和禁止发展的项目,不得享受本条规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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