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填写,运输服务开具必须备注。备注栏填写:应将起运地、到达地、车种车号、运输货物信息等内容填写在备注栏中,如内容较多可另附清单。
提供建筑服务开具必须备注。备注栏填写: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项目名称。
转让或出租不动产必须备注。备注栏填写:不动产的详细地址。
保险公司代收车船税开具的必须备注。备注栏填写:保险单号、税款所属期(详细至月)、代收车船税金额、滞纳金金额、金额合计等。
土地扣除业务。备注栏填写: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及项目名称。
个人代保险代理人汇总开代理费必须备注。备注栏填写:“个人保险代理人汇总代开“字样。
提供建筑服务,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时,应在的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及项目名称。
是指一切单位和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所开具和收取的业务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也是审计机关、税务机关执法检查的重要依据。税务机关是主管机关,管理和监督的印制、领购、开具、取得、保管、缴销。
法律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
第十二条 企业取得私自印制、伪造、变造、作废、开票方非法取得、虚开、填写不规范等不符合规定的(以下简称“不合规”),以及取得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的其他外部凭证(以下简称“不合规其他外部凭证”),不得作为税前扣除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