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基本原则的特点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基本原则的特征:具有指导性、纲领性,不调整劳动关系运行中的特定事项或劳动关系当事人某一特定行为;反映了所调整的劳动关系的特殊性;以及有着高度的稳定性等。
(1)劳动法的基本原则是指贯穿劳动法律规范,集中体现劳动法的本质和基本精神的,为劳动法调整劳动领域的社会关系所应遵循的基本准则。
(2)劳动法的基本原则特征主要包括:
第一,指导性。劳动法基本原则既然是基本原则,就应该具有基础性地位,应该贯穿于劳动立法、守法、执法、司法等全部环节,得到普遍遵循,具有指导作用·。
第二,纲领性。劳动法基本原则既然是法律原则,就要有一定的高度和地位,所以,劳动法基本原则是高于劳动法律规范的,具有高度的权威性。
第三,相当强的稳定性。劳动法基本原则应当具有稳定性,只要国家的政治经济制度以及劳动关系未发生根本性变化,其一经确定便不应随便发生变化,即使是社会经济体制改革时期也是如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一条
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七条
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