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权出租的合同效力是待定的,法律对此的详细规定是,无权处分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权处分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而生活中的两种情形,一是承租人转租租赁物的,不为无权处分,二是盗窃人出租租赁物的,属于无权处分。因此对于此效力待定合同的处理,无权处分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权处分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租赁合同有效。
一、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有哪些
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有:
1、签订合同的当事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2、签订合同的当事人无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签订的合同;
3、无权处分人签订的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
法律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利益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
二、无权处分合同未经追认有哪些法律后果
无权处分合同未经追认的法律后果,具体如下:
1、无权处分的人签订合同的,在权利人未起诉的情况下,合同无效,但不能对抗善意的第三人,对第三人属于善意第三人的,发生物权变更,无权处分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无权处分,权利人拒绝追认,处分物未交付,买受人未支付价款的,买卖或者赠与合同无效,买受人或者受赠人善意的,无权处分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六条 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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