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归属问题,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法院将根据最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作出判决。已满八周岁的子女的真实意愿应受尊重。离婚并不消除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父母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法律分析
孩子的抚养权归属可以由父母双方先行协商,如果双方协商一致,两个孩子的抚养权是都可以给男方的。协商不成的,一方可以起诉至人民法院,由法院根据有利于未成年子女成长的原则作出判决。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拓展延伸
家庭法律纠纷:争夺孩子的抚养权引发的家庭困扰
在家庭法律纠纷中,争夺孩子的抚养权常常引发了一系列的家庭困扰。这个问题涉及到两个大女儿,年龄都已经达到了22岁,却没有结婚证。同时,他们还有一个六岁的小女儿。如今,小女儿已经五岁了,她的一方希望争取孩子的抚养权。这个问题牵涉到家庭成员之间的情感纠葛、经济责任的分担以及孩子的福利。解决这个问题需要律师的专业知识和法律程序的正确执行。通过法律的介入和适当的调解,可以帮助家庭找到一个公正、合理的解决方案,以维护孩子的最佳利益和家庭的和谐稳定。
结语
在处理家庭法律纠纷中,争夺孩子的抚养权是一个常见的问题。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则由法院根据双方情况判决。对于已满八周岁的子女,应尊重其真实意愿。家庭成员的情感纠葛、经济责任的分担以及孩子的福利都需要考虑。通过律师的专业知识和法律程序的正确执行,可以找到一个公正、合理的解决方案,维护孩子的最佳利益和家庭的和谐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20修订):第二章 家庭保护 第二十四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离婚时,应当妥善处理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探望、财产等事宜,听取有表达意愿能力未成年人的意见。不得以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等方式争夺抚养权。
未成年人的父母离婚后,不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应当依照协议、人民法院判决或者调解确定的时间和方式,在不影响未成年人学习、生活的情况下探望未成年子女,直接抚养的一方应当配合,但被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权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自然人 第三节 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 第五十二条 被宣告死亡的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其子女被他人依法收养的,在死亡宣告被撤销后,不得以未经本人同意为由主张收养行为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自然人 第二节 监护 第三十一条 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
依据本条第一款规定指定监护人前,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处于无人保护状态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法律规定的有关组织或者民政部门担任临时监护人。
监护人被指定后,不得擅自变更;擅自变更的,不免除被指定的监护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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