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比实际年龄小,需要提供证明材料去当地派出所申请更改。
申报材料:
1、本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公安机关原始户籍资料(含医疗卫生部门原始出生证明、全国前三次人口普查资料);3、原始户籍资料登记地派出所出具的出生日期更改情况说明(说明年龄登记错误的原因)。
办理程序:
申请人(或监护人)携相关材料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由派出所逐级上报审批。
办理时限:
材料齐全的,受理之日起4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
办理手续:
1、就是先把自己年龄小了的身份证准备好,另外再把家里的户口簿一并准备好。
2、准备好身份证年龄小了的证据,这些证据要求是真实有效的,否则不仅改不了,可能还要负法律责任。例如《医学出生证明》等原始资料,没有这些原始资料的,就搜集被弄错的其他证据,比如自己比弟弟、妹妹还要小的这样明显的逻辑错误。
3、将上面这些资料搜集好之后写一个户口变更更正的书面申请,上面让一些知情的证明人签字,如果能让村委会或者居委会盖章确认更好,这样越正规工作人员也会更重视。
4、带上你准备的所有材料以及身份证、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办理大厅提交申请,工作人员受理之后会让你填写申请表,按照要求填写就是了。
5、等待核查,配合调查。派出所受理之后,会有三到七天的核查时间,这个时候他们根据需要会调取证据、找一些知情人做材料,在等待调查结果出来之前,应该积极配合好他们的调查,防止因为查漏了而改不了。
6、修改其他资料。经过调查之后,派出所把你的身份证上真实年龄改回来了。这个时候,你就需要将涉及身份证的银行卡、房产证等等其他资料也改过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条
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第十一条
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应当申请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第二十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应当缴纳证件工本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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