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调档案需要的手续如下:
1、《律师转入档案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
2、申请书原件一式两份,内容包括:姓名、身份证号、律师执业证号,申请从哪儿转到哪儿。落款必须加盖单位(拟转入的律师事务所)公章;
3、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两份;
4、执业律师事务所开具的介绍信。
律师调档案的流程:
1、申请人向市司法局律师工作科提交申请执业证材料,受理人员进行初审:
(1)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受理;
(2)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五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按要求补正的,予以受理;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3)申请事项明显不符合法定条件或者申请人拒绝补正、无法补正有关材料的,不予受理,并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
2、受理人员自受理之日起完成对申请材料的初步审查,并将备案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报送省司法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三十五条
受委托的律师根据案情的需要,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
律师自行调查取证的,凭律师执业证书和律师事务所证明,可以向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调查与承办法律事务有关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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