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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和法院有关系应该怎么办

2021-09-14 来源:化拓教育网

打官司发现被告和法院的人有关系,可以向法院要求相关人员回避该案件,如果该案件判罚有很大的偏颇性,判罚不准确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应该怎么投诉法院法官?

可以管法官的部门很多,如法院领导、检察院、人大等部门,但如果对案件不服,则应该按诉讼法规定提出上诉或申请再审或是申请检察院投诉,对案件的判决结果不服,不是对法官个人有意见,应该直接按诉讼程序上诉或申诉等程序。

投诉法院法官渠道有:

1、当地人民政府的纪检监察部门;

2、法官所在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

3、执行局长,即执行案件承办人的直接领导;

4、可以将详细的证据资料以实名制的方式,发给各级纪委;

5、同级的人大常委会。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四十四条

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

(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

(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与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

审判人员接受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请客送礼,或者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当事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审判人员有前款规定的行为的,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前三款规定,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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