羁押期限到期可以取保候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符合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包括可能判处轻刑罚、不会对社会造成危险的案件,以及患有重疾、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哺乳婴儿的妇女等。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侦查羁押期限根据案情复杂程度而定,可以经上级检察院批准延长1个月,特别重大复杂案件需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推延期审理,同时某些特定案件可延长2个月。
法律分析
一、因羁押期限到期可以取保候审吗
犯罪嫌疑人在羁押后什么时候可以取保候审是没有规定的,原则上只要符合条件的,嫌疑人自羁押后就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侦查羁押期限是多长
1、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1个月。
2、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推延期审理。
3、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案件在《刑事诉讼法》第156定的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2个月:
(1)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2)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3)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4)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犯罪嫌疑人在羁押期限届满且案件尚未办结时,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取保候审的条件包括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情形,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不会造成社会危险的情形,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正在哺乳婴儿的妇女但不会造成社会危险的情形,以及羁押期限届满且案件尚未办结的情形。侦查羁押期限根据案件复杂程度和特殊原因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可以经上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1个月或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推延期审理,也可以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决定延长2个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七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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