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收集证据要及时
除了一些常规的收集证据的方法,比如录音录像、人证物证、保存拆迁方下发的文件、报警等,这里我们提示一点,如果你房屋没有任何证件或者实际面积比登记面积要多,那么加盖公章的入户调查单可以明确你房屋的实际建筑情况,一旦出现了房子被违法强拆,这一份加盖公章的入户调查单可以作为你房屋建设情况的证据之一。
2、参与、听证和异议
用好法律赋予你的参与、听证的权利。在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制定阶段,你有权申请听证、提出异议;在房屋评估阶段,你也有权选定评估机构,并且在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十日内如果对评估报告有异议,可以向房地产评估机构申请复核,对复合结果仍不满意的,可以申请专家鉴定。如果你不行使法律赋予你的权利,只知道消极抵抗,这是没有一点作用的,只会越来越被动。
3、信息公开拿材料
如果你想了解拆迁的相关材料直接申请信息公开,如果对方在法定期限内没有答复咱们,咱们照样可以通过举报、复议、诉讼追究对方不作为的责任,最后顺利拿到咱们需要的文件。
4、复议诉讼两手抓
首先,注意复议期限和诉讼期限,复议期60天,诉讼期6个月,自你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另外需要重视的是,有一部分公告文件不是直接送达给被拆迁人的,而是通过公告的形式,在征收区域内向全体被拆迁人送达,自公告期满之日起就视为你知道了,如果超过了复议和诉讼期限,那么即使你再启动法律程序的话也很难进入实体审理的范畴。
一、征地补偿标准不一致该怎么办?
1、在拆迁之初,被拆迁人一定要关注和搜集拆迁人和政府部门颁发的文件,其中包括:拆迁公告,拆迁地块的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谁是拆迁单位,城市房屋拆迁资格证书,拆迁许可证,以及两个内部文件(拆迁计划、拆迁方案和银行拆迁补偿安置资金的证明)。其中,两个内部文件需要通过提请政府信息公开或诉讼才能看到,还要关注通知甚至公开信,以及安置补偿实施细则或办法。
2、补偿谈判,必要时需录音留作证据
在拆迁公告发布后,如果有拆迁公司找到被拆迁人洽谈,被拆迁人要索要他们的授权委托书,让他们出示工作证和拆迁人员的资格上岗证。因为拆迁人很有可能动用社会闲散人员恐吓威胁被拆迁人。与拆迁办工作人员沟通时,在必要时做录音,“这些话可能作为将来协商谈判取得重要补偿的信息线索,有些被拆迁户没有固定证据,很难证明对方的口头承诺”。
3、房屋评估,报告不符实际要求重评
而在评估公司人员上门时,被拆迁人也要让他们出示相应评估公司的资质及上岗证件,在评估报告中“与房屋实际面积,装修情况,层高不符的地方,要提出质疑,要让评估人员详细记载,必要时要他重新评估”。
对于已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被拆迁户,一定要注意向拆迁公司索要协议原件。“有些恶劣的拆迁人先让你签字,所有补偿金额、面积、楼号都是空白,与口头不一致”。
4、行政裁决要充分表达自己意见
被拆迁人在行政裁决阶段,不应采取不理会、不到场、不表达的做法,而是要利用程序性权利,充分表达自己的意见,要注意行政裁决调解会上查看“记录人员是不是完整地记录了你的意见”。
5、临强拆对房屋状况拍照录像
在行政裁决接近尾声时,要对自己的房屋状况,物品进行拍照录像,因为“程序走到这里,就可能面临强拆”。即便行政裁决之后面临强拆,被拆迁人也要拨打110,并找合适的位置和角度将强拆过程拍摄下来,以保存有效的证据。
关于征地补偿不合理怎么办的问题一直困扰着被拆迁人。房屋拆迁是去旧迎新的建设,这种趋势一般不是由房屋产权人所能主导的,但被拆迁人可以通过诉讼等方法为自己争取更多的合法权益。
1、土地补偿费
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3、附着物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4、安置补助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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