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从业人员因工伤亡的,由工伤人员或者其直系亲属、用人单位到就近的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区、县社保中心)办理工伤保险待遇手续,并提供下列相应材料:
(一)填写完整的工伤保险待遇申请表。
(二)工伤医疗费用支付凭证。
(三)工伤人员与承担工伤责任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四)待遇享受人的身份证明及与因工死亡人员的供养关系证明。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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