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欠款的流程及费用:准备诉讼状,向法院起诉并提交证据,参与诉讼活动,如不服判决可提起上诉。起诉费最低50元,按金额比例交纳。诉讼费由败诉方承担,除非胜诉方自愿承担。部分胜败诉由法院决定费用分摊。调解协议案件费用由双方协商或法院决定。再审案件费用由申请方承担,双方申请则按规定分摊。原审费用重新确定。
法律分析
一、个人欠款起诉的流程及费用是多少?
(一)欠款纠纷的起诉流程
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
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
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
(二)欠款纠纷的起诉费最低是50元。
第十三条规定,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三)法律依据: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规定。
二、欠钱不还的诉讼费由谁承担?
欠钱不还的诉讼费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第三十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改变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的,应当相应变更第一审人民法院对诉讼费用负担的决定。
第三十一条规定,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第三十二条规定,依照本办法第九条第(一)项、第(二)项的规定应当交纳案件受理费的再审案件,诉讼费用由申请再审的当事人负担:双方当事人都申请再审的,诉讼费用依照本办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负担。原审诉讼费用的负担由人民法院根据诉讼费用负担原则重新确定。
结语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欠款纠纷的起诉费最低为50元。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情况下,人民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各自负担的费用数额。对于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情况下由人民法院决定。再审案件的诉讼费用由申请再审的当事人负担,如果双方都申请再审,则按照败诉方负担的原则进行决定。原审诉讼费用的负担会根据诉讼费用负担原则重新确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民间借贷纠纷的基本案件事实必须以刑事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该刑事案件尚未审结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借贷双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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