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讲述了房屋的运用权以及如何区分房屋共有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同时,文章还提到了只有使用权的房子不能继承,只有拥有所有权的房子才能作为遗产被继承。
法律分析
无权势。房屋的运用权是关于房屋实际支配权力的。依据法律法规,非房屋所有权人也可以获得房屋的运用权,例如房主将房屋租赁给他人使用。房屋运用权指的是承租人承租的直管公有住房。因此,儿媳并没有运用权,只是可以与父母商量,以便他们能够居住。
一、怎么区分房屋共有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
可以这样区分房屋共有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一般是两个,或者两个人以上共同拥有的房屋使用权力,需要对房屋共同承担相应的义务,是受到国家法律保护的。房屋所有权证也就是房产证,是房屋所有人个人支配所有的房屋权利,可以直接使用自己的权力。两者都具有法律效力。
二、只有使用权的房子可以继承吗?
对于只有使用权的房子,一般是公有使用权房。其所有人一般是房管局或房管局下述的事业单位,死者生前对使用权房只享有使用权,确切的说被继承人只是公有房屋租赁关系的承租人,因而生前对其居住的使用权房没有所有权,其子女或亲属不能将该使用权房作为被继承人的遗产来继承。如果其子女或亲属不具备成为该使用权房新的承租人的条件,则该房屋只能被国家收回。
拓展延伸
使用权和产权的区别
产权是对房屋具有所有权的标志,他的合法凭证就是不动产权证,具有了产权也就表明是房屋法律意义上的所有人,对该房屋可以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使用权仅是所有权权利中的一部分,依法对房屋性能上进行事实利用的权利,是不完整的产权。是实务中,使用权一般是针对公房而言的,公房的所有权是属于国家的,但是由于国家政策的缘故,国家将属于自己的房屋以廉价的房租出租给满足一定条件的用户。用户和国家之间是特殊的房屋租赁的关系,之所以说是特殊就是因为该关系要受到国家专门的《城市公有房屋管理办法》的约束,而非一般的房屋租赁关系。他们的区别在于,产权是绝对的,房屋的所有人是可以自行出租、出售,也可以继承、赠与。而使用权人必须亲自居住房屋,不能擅自出租和转让等,否则,国家可以将房屋依法收回。当承租人死亡后,和他生前共同居住的成年家属可以继续进行承租,但是应当到房管部门办理变更登记。
结语
房屋的运用权是关于房屋实际支配权力的,非房屋所有权人也可以获得房屋的运用权,例如房主将房屋租赁给他人使用。房屋运用权指的是承租人承租的直管公有住房。因此,儿媳并没有运用权,只是可以与父母商量,以便他们能够居住。房屋共有权证一般是两个,或者两个人以上共同拥有的房屋使用权力,需要对房屋共同承担相应的义务,是受到国家法律保护的。房屋所有权证也就是房产证,是房屋所有人个人支配所有的房屋权利,可以直接使用自己的权力。两者都具有法律效力。只有使用权的房子可以继承,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六十七条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住宅的位置;(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四)居住权期限;(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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